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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多个地方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能合并吗(参保人员有多个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日期:2021-05-26
 来信人: 王某

来信时间:2021-5-26

 主要诉求:同一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多个地方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能合并吗(参保人员有多个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承办单位:养老保险科

答复时间:2021-5-26

处理意见:依据《关于做好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1〕63号)第四条规定,对在同一时间段内建立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协商,保留其中一个,与转移后的养老保险关系连续计算,终止其他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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