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对象
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计划招聘1人,因第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第2名考生放弃复检,现递补第3名考生李炜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31日08:00前到达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九楼913室(滨湖南路105号,市内乘坐4路、7路公交车到市质监局站,6路、36路、12路公交车到市就业社保中心站,13路到市质监局西站即可),迟到10分钟视同自动放弃。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版《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500元左右现金)。
(二)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一天不能做剧烈运动,尽量素食,不能饮酒,晚上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四)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六)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体检合格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不再另行公告,9月5日前完成。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