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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一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1-11-25
 各区(开发区)就业局、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现将《鄂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一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鄂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一事联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方便失业人员办理业务,根据《关于在全省复制推广“申领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9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鄂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一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联办事项:失业登记(可申领《就业创业证》);代缴职工医保(免申办);享受价格临时补贴(免申办);失业待遇社保卡发放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参照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范围内“申领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主题复制推广工作。

三、联办方式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一事联办”专区中选择“申领失业保险金”,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打包办理。

在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或微信“12333”小程序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登记、代缴职工医保等一事联办事项。

    线下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要遵照“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站办结”的集成化服务标准规范,仅需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银行卡),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减环节,让服务对象享受到高校、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就业局、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任务链,狠抓复制推广落实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改革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申领失业保险金”全流程操作指南解读,让办事群众对操作方法“一目了然”,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应用水平。

(三)密切沟通协作。部门间要深化数据共享,增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市直有关部门、技术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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