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部分就业补贴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免申即享”事项
(一)企业吸纳退捕渔民社会保险补贴;
(二)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免申即享”事项办理途径
(一)企业吸纳退捕渔民社会保险补贴
1.区就业部门要利用就业系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系统、社保系统和医保系统进行大数据对比,筛选出企业招用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退捕渔民名单;
2.区就业部门根据企业社保系统登记信息完成就业系统单位就业登记;
3.区就业部门通过社保系统获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4.区就业部门每月在就业系统进行企业社保补贴录入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二)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市劳动就业中心积极对接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获取退役军人数据库,通过退役军人数据库、社保系统比对出吸纳退役1年以内( 2019年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名单;
2.市劳动就业中心将拟补贴名单发给各区就业部门,区就业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形成符合条件的本区补贴企业名单,审核通过后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3.区就业部门根据企业社保系统登记信息完成就业系统单位就业登记;
4.区就业部门通过社保系统获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5.公示完成后,区就业部门在就业系统进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系统申报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三)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市劳动就业中心积极对接市乡村振兴局,获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据库,通过脱贫人口数据库、社保系统比对出吸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名单;
2.市劳动就业中心将拟补贴名单发给各区就业部门,区就业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形成符合条件的本区补贴企业名单,审核通过后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3.区就业部门根据企业社保系统登记信息完成就业系统单位就业登记;
4.区就业部门通过社保系统获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5.公示完成后,区就业部门在就业系统进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系统申报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三、实行“直补快办”事项
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四、“直补快办”事项办理途径
1.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市、区就业部门书面告知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情况,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未及时告知而产生的违规领取补贴资金的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整改且取消公益性岗位使用资格;
2.市、区就业部门每月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情况完成就业系统公益性岗位安置、退出和岗位(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就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免申即享”和“直补快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推行就业补贴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或“直补快办”,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区就业部门要积极对接区社保、医保、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通过各部门系统大数据比对的方式,锁定补贴对象,减少申报材料。市劳动就业中心每季度末会利用各部门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符合政策的相关数据,并下发至各区,各区要积极主动核实,完成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
(三)强化督查落实。市人社局将对各区“免申即享”和“直补快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落实进度,严查骗取和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各区就业部门在审核办理过程中如对相关信息存疑,要及时联系企业核实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市、区就业部门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不定期通过实地查看、考勤打卡或收集现场工作照片等方式进行在岗抽查,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实效。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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