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22号)
二、申领对象
2022年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的企业。
三、条件及标准
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申领方式
(一)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
(二)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注意事项
(一)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二)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底;
(三)若上级下发新的相关政策,本指南与不一致的,以新政策为准。
六、经办机构电话
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027-6087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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