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

日期:2023-03-21

——全市劳动报保障监察部门开展入企宣传

 

为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近期,全市市、区共计30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分别前往医院、手工制造业工厂等女职工密集企业,聚焦产假、育儿假等女职工切身权益,精准开展诚信普法宣传行动。


“请问现在产假是多少天?”面对现场女职工提出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问题,监察员耐心倾听,微笑解答“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此外,为长效监管企业用工行为,监察员结合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场指导企业提交年审数据。


此次宣传行动共计入企宣传20次,指导规范用工隐患企业3家,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诚信用工手册》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企业反馈效果良好,为我市构建诚信和谐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添加法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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