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社形象

日期:2020-09-17
 市人社局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

 

9月16日下午,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在八楼会议室召开,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集中对《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议重点学习了《办法》中的政务服务,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标识、功能区域、服务范围、业务流程等事项;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推广“一事联办”,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应当做到“一号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利用,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精简办理资料和流程;所有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进行评价,全面汇集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评价信息,并建立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监督和复核、追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人社部门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弘扬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进行了讨论交流,全体党员干部一直认为《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办法》中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省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作出相应规定,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步,市人社局将以《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按照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担当作为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坚持把学习《办法》与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相结合,学习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研究如何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等相结合,短期集中学习与长期坚持学习相结合,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引导,加强督查考核,努力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助推全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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