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对标对表。认真学习领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l8〕26号)、 《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鄂州发〔2020〕6号、《鄂州市2020年提升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鄂州放管服办文〔2020〕1号)等文件中涉及人社部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狠抓任务落地,坚决做好人社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统筹兼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做好统筹文章,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一网通办”结合起来,与加强人社部门行风建设、打造“23℃人社服务”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立足人社部门职能职责,找准问题、找准原因、找准抓手,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从不同角度共同发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实际了解市场主体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全面对标全省人社一流营商环境,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服务再优化。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用工保障。以促进更加稳定、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为目标,提高就业监管质量和就业服务质量。充分尊重和保障企业用工主体权利,加强对市场主体招聘用人全程指导,支持市场主体在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免费发布招聘信息,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用工服务。及时收集并帮助企业解决招聘、技能培训、档案托管等方面实际困难,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完善对劳动者求职和创业全程服务。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终身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多种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各类技能竞赛,及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就业援助全程帮扶,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探索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及灵活就业相关政策,以宽容审慎态度支持新业态发展。完善上门服务、集中服务 、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
(二)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落实国家关于降低社保费率有关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规范社保缴费基数有关工作。严格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确保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为企业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居留、就业创业、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住房保障、职称评聘等方面便捷服务。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招聘管理型、技术型、营销型人才难等问题。优化涉企职称评审和技能评价体制机制,开展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引导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组织开展专家企业行活动,完善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
(四)支持企业防控风险。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强人社领域企业诚信评价和日常巡查检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做好合同签订、劳动保护、分流裁员等方面工作。积极推进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工作,引导企业与职工加强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优化涉企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23℃人社服务”。持续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着力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建设人社系统业务协同平台,统一接口对接各应用系统,加快实现人社业务协同办理。提高人社领域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水平,加强系统内外信息数据共建共享。进一步清理人社领域涉企权责清单、收费清单、证照清单等,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六)提高政企沟通效率。优化政策宣传解读和政务公开方式,提高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邀请市场主体深度参与人社领域调查研究、政策制定、服务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作用,全面开展“好差评”评价服务。严格对照人社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提高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水平。研究采取更多方式,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反映渠道,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州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叶祥明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局机关分管领导指导分管单位和科室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本单位本科室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对标全国全省最优地区经验做法,制定具体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测评和试评价所需费用、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服务产生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二)强化督办考核。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通过“月调度、季督办、年评价”检查通报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迎接全省营商环境年度评价和省政府季度督查工作,争取排名全部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测评和试评价工作,及时整改测评和试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省政府营商环境督查结果为重点制定年度考核办法,考核分值计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年度评价排名或全市每次督查排名前5位和后5位的,分别实行加减分;年度评价排名后3位或两次督查排名均在后3位的,取消其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评选资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热点、难点问题,局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推动解决。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群众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对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出现的“三不”、“四客”等问题,机关纪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经常性开展对外学习交流,及时借鉴外地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不断创新思路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制定政策措施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讲好鄂州人社“优化营商环境故事”。
附件
市人社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牵头工作(1项) |
|||||
1 |
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监督,特别是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加强监管。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做好合同签订、劳动保护、分流裁员等方面工作。 |
汪 洋 |
劳动监察局 |
就业职建科、人劳科、养老工伤科、社保中心、基金规财科 |
长期推进 |
提高就业监管质量和就业服务质量,完善对劳动者求职就业和创业全程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实施就业援助全程帮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上门服务、集中服务、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 |
汪 洋 |
劳动就业中心 |
就业职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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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事项(2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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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升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一网通办”。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依法共享,“一网通办”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联通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10月底均达到100%。 |
汪 洋 |
法规科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10月底 |
2 |
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纳尽纳,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工作标准,编制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比率今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有序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10月底全部完成。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高办事效率。 |
汪 洋 |
法规科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10月底 |
3 |
围绕开办企业等常见场景,推行“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审批服务。倡导“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整合不同部门办理事项,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做到审批服务“零超时”。 |
汪 洋 |
法规科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9月底,长期推进 |
4 |
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整合未进驻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完善“政务助理+审批官”模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覆盖。办事实行“三免”(免复印费、邮寄费和停车费)。 |
汪 洋 |
机关纪委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7月底,长期推进 |
5 |
推动人社业务系统与国家、省平台深度对接,推进PC端、移动端、窗口服务端、自助端四端融合,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同一标准、同一平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依托“鄂汇办”APP,确保社保卡服务(挂失、查询)、人才服务、社保缴费记录查询、创业就业、人事考试成绩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等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
汪 洋 |
信息中心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 |
2020年8月底,长期推进 |
6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积极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建立政务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市数据动态更新率今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 |
汪 洋 |
信息中心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10月底 |
7 |
在社保、就业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联通率100%,证照数据更新及时率100%。 |
汪 洋 陈敏文 |
信息中心、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 |
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8月底 |
8 |
推行电子印章应用,企业和群众提交电子印章材料时,无需再提供原件核对。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 |
汪 洋 陈敏文 |
信息中心、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
|
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 |
2020年7月底 |
9 |
配合税务部门,在优化社保缴费方面,做好本地系统改造和服务流程规范,推动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年均纳税次数不超过6次。拓展多元化办税模式,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缩10%。 |
陈敏文 |
社保中心 |
信息中心 相关单位和科室 |
2020年8月底,长期推进 |
10 |
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和“好差评”系统,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反映渠道,对不满意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回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点全面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全覆盖。对企业和群众实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实行首办负责、100%限期反馈。 |
汪 洋 |
机关纪委 |
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考试院、人劳科、养老工伤科、职称事业科、就业职建科、仲裁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
2020年7月底,长期推进 |
11 |
持续深化“双千”活动。建立企业投诉及问题协调解决机制。以企业的满意度为重要内容,健全“双千”工作考核机制。涉企会议、调研活动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经同级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批准后方可组织;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每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超过一次。 |
柯金龙 |
人劳科 |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2020年7月底,长期推进 |
12 |
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压减企业开办申请材料,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将4个环节(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减少为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将办理时间由2.5天压减至1天内。全面实行企业开办零费用(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 |
陈敏文 |
社保中心 |
相关单位和科室 |
2020年8月底 |
13 |
全面对接国家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进一步清理压减各类审批和许可事项,各类许可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
柯金龙 |
人劳科 |
就业职建科、考试院 |
2020年8月底 |
14 |
进一步消除市场壁垒,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和查处的回应机制,加快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支持体系建设,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行动。 |
汪 洋 |
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2020年10月底,长期推进 |
15 |
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府定价收费、涉企保证金严格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涉企降费政策,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 |
陈敏文 |
基金规财科 |
相关单位、相关科室 |
2020年7月底,长期推进 |
16 |
将企业注销服务纳入“一网通办”系统,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告20天,免除公告费用。对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 |
陈敏文 |
社保中心 |
人劳科、就业职建科 |
2020年8月底 |
17 |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创新创业活力,为开办企业、申请专利、科技创新等提供优良环境。 |
陈敏文 |
社保中心 |
相关单位和科室 |
长期推进 |
完善实施“新鄂州人”等人才计划,打造人才发展生态最优城市。 |
章 丹 |
职称事管科 |
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院、就业职建科 |
||
18 |
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新型监管机制。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 |
柯金龙 |
劳动监察局 |
基金规财科、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长期推进 |
19 |
在政务服务“一张网”、“鄂汇办”APP、“信用鄂州”网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方式,大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企业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提出整改建议,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审慎包容对待新业态、新模式。 |
柯金龙 |
劳动监察局 |
相关单位和科室 |
2020年7月底,长期推进 |
20 |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加强地方监管事项梳理,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提升监管数据覆盖面。 |
柯金龙 |
法规科 劳动监察局 |
就业职建科、人劳科、养老工伤科、基金规财科、社保中心 |
长期推进 |
21 |
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外,对同一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 |
柯金龙 |
劳动监察局 |
就业职建科、人劳科、养老工伤科、社保中心、基金规财科、社保中心 |
2020年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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