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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人社局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31059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区、开发区人社局,各街办人社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人社局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干部,根本在作风。为重整行装再出发,决定“治庸、提能、问效”为主题,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四个着力”“四个切实”,嵌入“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按照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推进作风建设,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人社干部队伍中的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等突出问题,推动人社上下进一步提高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营造务实重行、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进位。

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必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从局党组做起,从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做起,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影响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查深找准、整改到底,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准,确保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落地见效;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必须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打好组合拳,全方位发力。

二、工作举措

以全市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为统领,以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为依托,以着力整治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启动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

(一)进行作风建设大动员

1.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召开全系统作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推进“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

完成时限:2019年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教科

2.开展学习讨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学习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把自己摆进去,在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弘扬鄂州人的家园情怀。学习讨论全市作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树牢“作风好坏决定鄂州生死”的理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举措。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人社系统各级党组织

(二)组织作风问题大查摆

3.开展问题自查。聚焦脱贫攻坚、巡察督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群众、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文风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全系统作风问题。党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结合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利用局官网投诉举报专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作风建设意见建议征集、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等系列活动,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查实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等问题,梳理形成作风问题清单。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开发区、街办人社部门

4.组织明察暗访结合人社行风建设“窗口单位作风治理”专项行动”,扩大覆盖面,将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延伸到系统全覆盖、业务全覆盖、环节全覆盖。局党组成员在调研时,将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作为“规定动作”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突出作风问题。严格对照上级各项督察通报,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教科

(三)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改

5.全面开展整改。汇总梳理市委交办的问题和人社系统自行查摆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报市委办公室备案后,制定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教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开发区、街办人社部门参加

6.跟踪整改情况。组建暗访组对全系统作风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照整改清单实施销号管理,8月底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11月底前,开展“回头看”

完成时限:2019年11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教科

7.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市管干部直奔一线、直奔现场推动工作落实着力解决检查过多过滥、履责过度留痕、层层批办转办和问责滥用等问题,坚决杜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坚决防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局党组班子,人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

(四)推动干部能力大提升

8.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推行“一人讲、众人议、书记评”方式,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开展全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练出高本领比出好作风。积极推进人社干部横向、纵向交流轮岗,加强多岗位锻炼,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局人教科、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开发区、街办人社部门参加

9.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开展“窗口单位提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基层经办窗口队伍三年轮训计划,加强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实现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加强正向激励,关心关注基层人社队伍日常生活,评比表彰活动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加快就业服务中心和窗口建设,全市人社机构集中进驻,打造鄂州人社综合体,树立人社服务新形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局人教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开发区、街办人社部门参加

实行作风建设大监督、大考核

10.常态化开展作风评议。聚焦“问作风”“问执法”“问服务”“问环境”“问管理”等主题,积极参加全市电视问政、作风评议等活动,时刻准备接受上级单位、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第三方机构的“拷问”“评议”“打分”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开发区、街办人社部门

11. 开展工作考核。压实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

完成时限:201912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教科

12. 落实奖惩措施。努力实现人社各项指标在全省争先进位,各单位人社业务工作目标指标在全省排名前5名,且没有被“一票否决”的,可以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在全省排名靠后或者被点名通报的单位,不得评为“优秀单位”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表扬,并在评先评优中予以倾斜。对发生作风问题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上级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问题严重的,上报组织部门查处。

完成时限:2020年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教科

13.严肃执纪问责。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案件线索,迅速查处,绝不手软。关注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严肃查处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以“红脸出汗”推动“干事流汗”。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直属机关纪委

2020年为作风建设“深化年”,2021年为作风建设“巩固年”。在2020年初和2021年初,根据全市作风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结合我作风建设新进展新动态,继续围绕“治庸、提能、问效”主题,分别制定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巩固年”的工作举措。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社局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教科,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与人社重点工作一道实行“一月一调度”,结合当月人社重点工作研究推进作风建设,在落实具体工作中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和人教科定期对各单位、科室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限期进行整改。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局官网、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全系统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既要曝光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转作风、树新风、重实干、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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