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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来源: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0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局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在推进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大体上分为十二大项:主要职能、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指南、承诺事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其他项目。主要内容为:本局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局领导姓名、职务、性别、分管工作;内设机构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职责;本局制定的与公众相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本局办事基本程序;本局向社会承诺完成的事项及办理情况;涉及全市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需许可、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及结果;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部门、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的重点是:就业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等情况

全年没有市民或单位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宜,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布的邮箱和电话咨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再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等政策的有60余件,我局相关职能机构都及时给予答复。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现象。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协助负责,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分工负责制。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承办。具体负责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同时定期与不定期在《鄂州日报》上公布,还经常在鄂州电视台通过采访的形式发布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信息,另外,还利用宣传栏、简报、宣传手册、手机短信、新闻媒体专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我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主要有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程序、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及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人社部门信息,坚持发文和公开审批程序同步进行,在信息形成或变更7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确保公开时效。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凡是涉及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都做到了主动、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信息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方便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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