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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24
 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人社局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加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一是推动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在思想上、组织上、建设上取得优先级,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领导主动履职,自觉履行法治第一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情况汇报,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配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力量。4月,根据工作要求,调整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惠锋同志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洋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领导力量,统筹全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业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协助做好单位法治相关工作,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化解风险矛盾,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减证便民”,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一网通办”。大幅提高网办力度,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五级梳理,重新认领发布42个大项,160个子项,342业务办理项。推进“即办立办秒办,298项事项“提速办”,全部时限压缩80%,打通社保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平台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联互通,152项网办事项重新认领并发布,全年网办件38797件,好评率99%。二是推进“一门通办”。推进市直人社系统窗口一体化、审批经办一体化,社保、就业、人才、监察等200多项人社服务集中办理,不断升级打造服务大厅软硬件环境,设置“23℃人社综合服务站”,实行1+4窗口管理体制改革,严格窗口人员绩效管理,加强礼仪培训,改进窗口服务作风改进,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推进“快办行动”。着力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免申材料196份,减材料事项达99项,共减免材料115件,深化减证便民、实施效能提速、打破“信息孤岛”。协调推进11个打包“一件事”,实行“免申办”事项5项。积极推进“掌上办”、“自助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社保卡管理服务”“等24项群众需求强烈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等30项可在自助服务机、鄂州12333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四是大力推动承诺告知制。对市本级办理的职业技能鉴定等24个公共服务事项的95件次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不需再提交有关证明,只需提交书面承诺即可办理。在鄂州市报名参加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均不用再提供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人社部门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核查来验证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自3月市人社局推行告知承诺制以来,实施以来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0923件,精简材料35938份。

(三)严格规范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按照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要求、有效期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硬性要求。局属相关科室根据职责权限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甄别区分自身制定的文件性质是否为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准备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等纸质资料,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今年共向市司法局报送规章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2021年创业扶持补助工作的通知》。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一步认真清理市政府及本单位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人社部门的市政府文件继续有效的22件,宣布废止的18件,失效的7件。全面清理市人社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宣布保留的文件9件,宣布废止的文件1件。

(四)健全程序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结合人社系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对涉及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行政经费支出较大的项目,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均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二是认真落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加强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部门论证、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相关政策,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今年我局内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审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2021年创业扶持补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五)严格公正执法,加强监管方式优化规范执法环境。一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充分履行牵头责任,按照“互联网+监管”考核工作要求,对人社系统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人社监管事项清单进行系统梳理,共认领监管事项22项,重新完善检查实施清单28项;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录入监管行为数据,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上传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10余条。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强化执法监管,连续开展超时加班问题集中排查化解、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房地产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集中摸排、女职工权益保护、机场工程劳务纠纷排查化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49家,发现3家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处理欠薪问题22件,为182名劳动者追回薪资493万元。三是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大力推进梁子湖区优化营商环境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指导梁子湖区出台先行区创建工作方案、配套细则,建设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中心和指挥中心,建立线上举报投诉绿色通道,打造“智慧劳动监察”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督管理信息化、联动处理智能化、工资发放规范化”。先行区创建工作已于今年1025被省劳动保障监察局考核验收,相关工作获得验收组充分肯定。

(六)坚持条块联动,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完成本年度欠薪结案率不低于98%的工作目标。截止11月底,全市立案、协调处理欠薪举报投诉857件,其中:立案处理23件,结案22件,为30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403万元;协调处理834件,为7808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1283万元。期限内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上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开展诚信等级评价。落实《鄂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开展ABC三级动态评价。通过与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对接,归集全市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6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58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67件、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结果109条、荣誉奖项信息19条,运用归集数据评价用人单位1507家,其中评为A级企业75家,B级企业1419家,C级企业13家。积极运用评价结果,共分3批次对64人进行综合评价。三是实施违法联合惩戒。落实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季度报告制、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下函督办,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公示,并与行业主管部门互通信息,推进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互认共享,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今年来,共下发建议函、督办函7份,对外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2起。

    (七)聚合工作力量,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积极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宣传教育。2021年行政复议3件,均维持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诉讼案件一审7件,二审2件,其中,4件维持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1件当事人撤诉,4件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维护率100%,行政首长出庭率100%,在全省领先。二是依法预防和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落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畅通维权渠道,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依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权。

    (八)坚持精准普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推进人社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2021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讲活动70场。一是开展普法宣传进基层活动。6月23日以来,局领导章丹、汪洋、王明祥、陈敏文分别带队到各区、开发区人社局和服务大厅督查“八五”普法和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基层人社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提高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在凤凰、古楼、西山、樊口及梁子湖区等地举办“就业大篷车”活动6场,向群众宣传普及《就业促进会》《社会保险法》,发放养老保险、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资料3000余份,通过发放资料、集中宣讲、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政策。二是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执行为契机,广泛开展“《条例》《办法》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7次,组织培训活动37次,发放宣传资料4800余份。依托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推送《条例》《办法》图解、典型经验做法20余篇,借助户外广告牌、建筑围挡、宣传栏、展板等载体张贴宣传标语348幅,制作短视频、图表3个。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6月1日,市人社局联合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2021年鄂州市青年“双创”沙龙进高校活动,现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讲,现场答疑。四是开展法治学习宣传进机关。坚持干部学法日常化,重点学习学习《宪法》、《社会保险法》等法规。5月20日,局机关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教育工作,6月17日,局机关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相关知识,全年共组织干部集体学习法律法规5次。五是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活动。11月29日鄂州市人社局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上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开展12.4宪法宣讲,给前来参与活动的30余名群众发放并解读各种政策资料80余份,会后扶贫包保干部开展了入户宣传,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宪法、民法典中与农村农业农民有关的法律规定。六是以网络答题为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体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参加全国人社系统练兵比武网络学习,近2000人次在线学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自身建设等5个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民生完善人社政策法规。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指引,紧扣民生热点,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问题,协调业务科室研究完善,积极为健全完善国家和省级层面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建议,真正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挚的为民情怀”。

  (二)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继续加大《条例》、《办法》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落实《条例》、《办法》精神的自觉性。持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摸清欠薪隐患风险。针对恒大地产等重大欠薪隐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欠薪隐患风险化解在行业、化解在基层,确保实现“两清零四确保”的工作目标。

(三)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大案件剖析力度,加强内部培训指导,提升案件办案质量,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大人社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人社法治宣传多样活动,组织开展政策公开、政策解读、政策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四级联动宣传矩阵模式,实现政策宣传同频共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认同度。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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