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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积极学习河湖长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8-11-22

1121,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叶祥明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河湖长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丁国丰带领大家学习了河湖库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河湖〔2018〕24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1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7〕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长港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州政规〔2018〕8号)、《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河湖库保护管理目标。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保护湖泊(水库)的意识。

局党组书记叶祥明同志就河湖长制工作做了重要部署,并提出三条意见:一是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河水库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各重点单位、科室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做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有效协调系统内各单位、各科室,确保信息传达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夏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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