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是城市的主人。我自愿参与“向不文明行为宣战”活动,从自身做起,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从小事做起,抵制不文明行为,做文明有礼的鄂州人。在此,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文明驾驶,车让行人;
二、遵守交规,不闯红灯;
三、排队让座,礼让三分;
四、衣着得体,言语文明;
五、垃圾入桶,分类投放;
六、文明养犬,外出牵绳;
七、用餐光盘,节俭为体;
八、尊老爱幼,关爱家人;
九、助人为乐,扶贫帮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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