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王某
来信时间: 2024-10-17
主要诉求: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哪些措施?
承办单位: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答复时间:2024-10-17
处理意见: 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失业保险单位稳岗返还,一般企业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公示完成后直接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裁员率计算方法:裁员率=(2023年度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3年度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3年度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