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二次入职同一家公司,需要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日期:2026-07-21
 来信人:   吴某


来信时间:  2026-07-21


主要诉求:二次入职同一家公司,需要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承办单位: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答复时间:2026-07-21

 
处理意见: 试用期是双向考察过程,仅约定一次即可实现目的。用人单位以用工自主权为由多次约定试用期、变相降低待遇,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

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无论劳动关系是否中断,均不得再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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