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精神,鄂州市2018年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于四月十日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
全市建设实习实训基地50家。共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4350个,安置在各区、开发区、街办、市直有关单位实习实训(详见实习实训岗位一览表)。
二、政策待遇
(一)实习实训对象。参加实习实训对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生。
(二)实习实训时长。每位在校生实习实训时间由学生本人或学校自行灵活安排,最低不少于连续10个有效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因工作需要延长的,应由大学生与实习单位进行协商。
(三)工作生活保障。凡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到岗后,实习单位应提供实习岗位,妥善安排住宿,确保必要的生活用餐费用。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
(四)实习实训补贴标准。按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硕士生1200元/月和博士生1600元/月标准执行。
(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市人才服务局为实习实训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
三、报名办法
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凡意愿在鄂州市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必须按照实名制要求,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大学生可通过网站http://www.ezrcfwj.cn/登记报名,如实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系统认定报名成功后生成相关数据。大学生报名时,不得填写他人信息和银行卡号。为了便于发放实习实训补贴,请提前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卡。
用人单位应与实习大学生签订《鄂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书》,实习结束后,各单位要根据大学生在岗期间的表现,填写上报《鄂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
自行联系实习实训单位的在校大学生,也应按照上述要求网上报名上岗实习。
四、补贴发放
实习实训补贴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在鄂州实习10日以上不满30日的按标准的半数发放补贴,满30个工作日的按标准足额发放。具体程序:由各区(开发区)、街办、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后集中向市人才服务局申报实习人员花名册,提出补贴申请,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经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市人才服务局将补贴发放至大学生个人银行卡。
五、组织管理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大学生实习实训统一组织管理工作,并对大学生实习实训政策待遇做出解释。
联系方式:市人才服务局 0711—3388949、3357179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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