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市人社局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0-07-06
各区人社,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组织人社(事)局:

根据省人社厅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市人社局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市人社局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

失业风险预案

 

就业事关基本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湖北省尤其是鄂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挑战,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防范和应对企业规模裁员和重点群体失业风险任务更加艰巨。为了积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切实兜住民生底线,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可能带来的失业风险,坚持援企、稳岗、扩就业和保民生并举,高度警惕、周密谋划、完善预案、提早行动,切实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劳动者权益有维护、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市人社局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统筹协调全市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各区(开发区,下同)对本区域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二)整体预防,分类应对。在本总体预案框架下,分类制定规模裁员应对预案、失业人员帮扶预案、重点地区援助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市、区人社部门获悉企业大规模裁员有关信息后,要按本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和已制定各类预案,全力做好事件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风险监测 

(一)市场需求月度监测制度。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监测分析,依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大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月度招聘需求分析报告,每月8日前向局工作专班报送上月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市就业中心局人劳科、市人才中心)

(二)规模裁员监测报告制度。各区开发区应建立规模裁员预警机制,当本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裁减人员,及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100人以上的,以及因裁员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应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和市人社局报告简要信息,后续跟进报告处置应对情况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200人以上的,以及发生10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市人社局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省人社厅报告。企业参保人员一周以内“下户”人数总数超过20人以上,或者超过该企业参保总数10%的,及时向局工作专班报告。(责任单位∶各区人局,局人劳科、市社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

(三)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市、区人社部门均要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对接,对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有关辖区企业裁员信息和失业舆情进行收集,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向本级人社部门工作专班报告。(责任单位∶各区人社局、办公室)

四、分类预案

(一)制定规模裁员应对预案。(责任单位局人劳科

(二)制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预案。(责任单位∶市就业中心

(三)制定重点地区援助预案。(责任单位局就业职建科

(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

五、应急处置

(一)企业规模裁员风

当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裁减人员,及企业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50人以上的,启动企业规模裁员风险应对,提前介入处置。一般由区人社部门按属地进行应对,提前介入,当发生100人及以上的大规模裁员,必要时派出市级专门工作组。应对处置举措包括∶一是劳动关系部门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裁员方案,在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二是就业部门、社保部门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制定分流职工就业帮扶、社保街接、争议调处工作方案三是部门为被裁减人员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对规模较大的组织专场对接招聘会四是职建部门和就业部门及时对停产停工企业开展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就业创业意愿组织其普遍参加补贴性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各区人局,局人劳科就业职建科法规局养老科、市仲裁院、市就业中心、市社中心、市人才中心)

(二)重点群体失业风险

当外出农民工发生大规模返乡(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0%,或者单月超过2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规模增加(接收人数同比增加50%),启动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应对。应对处置举措包括∶一是就业部门鼓励企业创造就亚岗位,对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并按规定延长社保补贴享受期限。对企亚成规模吸纳
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奖补;二是就亚部门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三是充分利用人社部支援湖北劳务协作专项对接、支持湖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两个“6+1”平台,对鄂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援助活动,加大精准对接力度;四是就业部门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按照户籍地或常住地原则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联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亚介绍;五是就业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就业见习;五是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将困难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社局,局就业职建科、局人劳科、市就业中心、市人才中心)

(三)重点区域失业风险

当个别行政区登记失业人数同比或环比快速增长(连续2个月超过10%),或单月城镇登记失业率突破4.59%的控制目标,指导该地启动重点区域失业风险应对处置举措包括一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专项援助,制定"一地一策”帮扶方案。二是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为劳动者提供集中就业帮扶,加强岗位信息对接。三是组织其他区域对该区域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帮扶。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采取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投放、招商引资、以工代赈、开发公岗等方式创造更多岗位,加强定向投放。(责任单位∶各区人局,局就业职建科局人劳科、市就业中心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把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作为当前重要职责,摆上重要日程,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负责”工作机制,将稳定增长、企业纾困和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

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局就业职建科、办公室、法规人劳科、市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市人才中心等部门参加的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专班,专班日常工作由局就业职建科负责协调,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研究,一般问题强化督促落实。局值班室值守的工作人员,接到有关规模裁员和失业的电话或传真等,要立即向专班报告。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也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应对

)实行考核奖惩。对企业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报告及时、处置有效,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成效突出的地区“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时予以激励;对发生100人以上的规模裁员或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未报告或延迟报告超过24 小时的区,在“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时扣减0.5分;发生重大舆情影响严重,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区,在“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时扣减1分。

(四)及时总结报告。发生大规模裁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地区,除第一时间向市人社局报告信息外,在风险处置应对完毕后,应将基本情况、应对措施、处置经过、处理结果等,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北翔天科技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05017375号-1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358511 网站标识:420700000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