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二级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方式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36号)和《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关于统一提供2020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命题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考函〔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拟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人员中,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未取得全市统一组织的测试合格证人员或者水平能力测试过期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报名参加此次水平能力测试。
市直学校和鄂城区所辖的街办学校教师必须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三区所辖乡镇和葛店开发区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测试,由乡镇中心学校自行组织,方式自定,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测试管理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方式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36号)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管理权限的通知》(鄂职改字〔2020〕3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进行相应的调整,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申报正高级、高级和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鄂州市职改办和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测试方法及内容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设高中(含职高、中专)、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每层次级不再区分职务级别、不区分具体专业,共计4个科目。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水平能力测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学习大纲,考生根据各自所从事专业准备相关资料学习。
测试期间,因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或市委组织部选派的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教育工作而不能到场测试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市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测试。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作岗位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层级和级别报考。
1.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鄂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ezhou.gov.cn)点击“考试报名”,选择“2020年鄂州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注意填写详细学校名称和真实手机号码。
2.资格审核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3.未经同意,参加在我市之外有关单位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不予认可。凡水平能力测试层级和级别与参加评审时申报层级和级别不一致者,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五、相关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5日17:00;
(二)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至8月7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00至8月14日17:00,考生登录鄂州市人社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五)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六、测试结果及使用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作为参加相应专业、级别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7年度及以前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
七、测试费用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的高级100元/人、中级50元/人标准收取。
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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