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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及档案转递等有关事项的须知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2022-10-14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档案管理工作,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益,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有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和档案管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档案查询

档案的查询办法有三种:①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实名注册后,可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科目,选择“鄂州市”,直接在线办理查询即可;②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12333”—微服务—全省个人档案查询(需要先申领电子社保卡),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③打开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进入“全省个人档案查询”,授权后查询即可显示档案情况。

网上查询方便快捷,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大量档案中无身份证号信息,工作人员无法将身份证号录入系统,导致网上只能查询登记了身份证号的档案信息,其它没有采集到身份证号的档案还是只能通过窗口现场或电话(027-60876010)查询。

如应届毕业生未查询到本人学籍档案信息,可能是以下原因:

1、学校尚未寄出学籍档案,或寄出的学籍档案还未接收;

2、如通过学校查询EMS“已签收”,说明学籍档案正在整理当中,尚未录入我方档案管理系统,应届毕业生可在八月再次查档。

(因暑期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高峰期,人力有限故整理起来会有所延迟。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别提醒:毕业生报到证有两联的(蓝色联和白色联),请查询到档后,白色联一定要及时寄或交到我处存入档案中,蓝联自己保存。

 

  二、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服务

为了更好的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精确提供就业服务,毕业生可自愿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也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登记。


三、档案接收和转出

(一)档案接收

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EMS外包装需加盖学校公章)寄至鄂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律不接收个人自带学籍档案。

(二)档案转出

1、办理条件:

拟接收档案部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针对专升本提档人员,一定要去本科学校开具调档函才能提档,录取通知书不能作为提档的依据。

2、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去注册申请,搜索“档案转出”科目在线办理,我们机要寄送单位或用EMS邮寄(机要寄送,只针对有机要通道对公单位)。

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调档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办理;本人无法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重点声明:因为此次疫情,避免人员聚集,为方便快捷迅速办理,本人可不到现场,直接去网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申请办理。

 

四、本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报到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鄂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C01-C03窗口)

联系电话:027-60876010

邮编:43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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