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鄂州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市总工会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26日
鄂州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
联动处置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总要求,构建集监察、仲裁、调解、法援为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维权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政务服务新体验,打通劳动者维权“最后一公里”,形成协调有序、便民高效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整合现有资源,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人社、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在原鄂州市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共同成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鄂州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联处中心为非常设机构,负责联处中心的日常管理、调解案件审批、重大案件处理、部门联动协调等工作,联处中心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门的联络人员,加强工作联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的实施。领导小组及成员因工作变动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鄂州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作为市级层面的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平台,以及时查处和纠正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侵权行为和多元化解劳动纠纷为主要任务,重点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和法律援助等工作,提升全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效能。对涉众涉急、重大敏感纠纷案件,由联处中心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及时处理,联处中心各成员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和举报窗口。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劳动者投诉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如投诉举报属实的,应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可撤销立案;如投诉举报内容不实,应终结调查。
(二)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窗口。市总工会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争议调解等专业服务。同时,在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窗口设置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展示牌,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窗口人员接收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调解的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工作室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案卷材料返还仲裁委员会。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窗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排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请仲裁方面的咨询和立案受理工作,对申请仲裁材料齐全的当日出具收件回执,对申请仲裁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全。立案前,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暂缓受理争议,向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出具《委托调解函》,同时向工作室移交案卷材料。
(四)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窗口。市司法局负责派驻值班律师定期参与值班;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代写法律文书服务;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法律援助制度;受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负责法律援助仲裁申请的接受、登记、初审,协助转交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审批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因社会保险待遇、追索抚恤金、工伤待遇、劳动报酬和其他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申请仲裁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及时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做好法律援助申请指引;建立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解答、案件受理初审工作台账。
(五)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窗口。鄂城区人民法院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在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窗口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案件司法确认、起诉、诉前调解、强制执行等方面的咨询和引导工作。
四、保障机制
(一)统一受理机制。联处中心办公地点由人社部门提供,设在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大厅(市就业社保中心一楼大厅),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和举报窗口、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窗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窗口、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窗口、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窗口等功能区。
(二)建立协同办案机制。联处中心建立涵盖“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等功能的协同办案机制,发挥各成员单位处理劳动争议的职能职责,形成合力,积极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市人社局负责联处中心日常运转、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并安排工作人员常驻。市总工会吸收整合劳动争议调解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市司法局安排法律援助律师进驻联处中心,提供政策宣传、接受司法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参与调解工作。鄂城区人民法院做好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立案受理衔接工作。
(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通过人民法院调解信息平台,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政策法规、统计分析、法律文书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联处中心每季度向市人社局、市法院、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反馈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处理情况。
(四)建立联合培训制度。市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应定期组织联处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培训,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解法律法规政策、旁听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编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交流工作经验,不断规范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五)建立联合宣传制度。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在遵循调解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共同总结推广调解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要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优势,加大对在线调解的推广力度,提高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社会接受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建立行业调解队伍。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人员数据库,吸纳法院、司法、工会、人社等部门中热心群众工作、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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