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接收对象
户籍或就业所属地为鄂州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档案转递渠道
毕业生档案须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递,一律不得以商业快递转递学生档案。对毕业生自带的档案,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不予接收。
接收单位名称:鄂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接收人:二楼档案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27-60876010
邮政编码:436004
三、档案查询方式
由于高校转递毕业生档案时间较为集中,档案接收后需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各位高校毕业生请于2025年9月1日后再进行档案到档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①自助:支付宝搜“全省个人档案查询”,点击主体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小程序,进入“湖北智慧人社”授权查询。②电话:027-60876010,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如查询到档后,需要另外开具存档证明的,可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搜“依据档案记载开具相关证明(湖北省)”业务,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存档证明”“电子版”(带*号为必填),提交等待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可返回“事项办理”界面下载电子版存档证明材料。
鄂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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