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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次湖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日期:2025-11-04

根据湖北省残工委、省人社厅、省残联《关于开展第七次湖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44号)文件精神,经各区(经开区、经济区)、市人社局、残联逐级审核推荐,并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初审反馈,拟将福涛服饰加工厂厂长金涛、鄂州市汇贤路金阳光美食城法人张琴2名同志作为湖北省自强模范推荐对象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作为湖北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鄂州市大碗厨味宴楼餐饮有限公司法人郑彦章作为湖北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古楼街道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湖北省残疾人之家推荐对象,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湖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鄂州市葛店镇人民政府残疾人专职委员吕莹、梁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胡晓桔2名同志湖北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具体见附件)

充分发扬民主,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4日至11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1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鄂州市级表彰推荐机构

联系电话:027-53018765

电子邮件:ezclzl@qq.cm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95号市残联

    编:436099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4

 

 



附件

第七次湖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一、湖北省自强模范

1.金涛,肢体二级,福涛服饰加工厂厂长。他2009年创办服装加工作坊,仅用3年将小作坊发展成为年产值400万元的福涛服饰加工厂,服装远销俄罗斯和中东地区。2019年成立湖北纯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值达2000余万元,所承建的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他不忘承担社会责任,优先招聘16名残疾人,拿出公司5%的利润设立助残基金,资助贫困学生,连续5年向贫困残疾人捐赠衣物1000余件,被授予全省“诚实守信好青年”、“湖北省乡村好青年”称号。

2.张琴,视力二级,鄂州市金阳光美食城法人。她1999年,开启了“金阳光酒楼”的创业之路。20多年来,金阳光从一家小餐馆逐步发展成为当地知名的餐饮品牌,而她也从一个下岗女工成长为成功企业家。她热心扶残助残事业,成为特殊群体的“光明引路人”。她是残疾儿童的“故事妈妈”,她是残疾人的”就业导师”,她是特困残疾人的“义务跑腿员”,在她的影响下,一个“张琴牵头、多方参与”的助残网络逐渐形成。她的家人、员工、社区志愿者、受助的残疾人也加入志愿者行列,形成了爱的循环。

二、湖北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质效,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通过组织培训,准确掌握政策执行口径,为残保金征管有序提供保障;通过开展“关爱残疾群众促进残健融合”活动,营造“扶残助企”局面,坚定用人单位“安残”决心通过邀请单位代表参观残疾人就业基地,唤醒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承担社会责通过重点企业进行专门走访,摸底安残意向推动残疾人和用人企业双赢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方式,了解残疾人上岗情况,监督企业切实安残残保金自主申报率上升到2024年90%费额上升到4198.16万元。

三、湖北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

郑彦章,鄂州市大碗厨味宴楼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州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会长,民建会员。十余年来他始终将“扶残助残”作为责任与使命,在助残事业中书写了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担当。自创业之初,他坚守“助残不分大小,行动贵在坚持”的理念,主动走进残疾人家庭,以“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为出发点,将温暖送到最需要的地方。他呼吁全社会“关注残疾儿童”,让“残健共融”的理念深入人心。他以产业赋能破解残疾人“就业难”问题,让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自我价值。他发挥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让助残从“个人行动”升级为“行业共识”,推动“爱心进社区”活动,带动了全社会关注残疾人事业。

四、湖北省残疾人之家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古楼街道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通过建立与社区的联动机制,开展残疾人结对帮扶、定期上门走访、真正做到了与残疾人群体“零距离”沟通,使残联组织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落实各项惠残政策,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优化辅具适配与无障碍环境,改善了残疾人的居家生活和出行条件。以儒学“楚天舒”阳光家园为标杆,打造集托养、康复、就业、文体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创新辅助性就业模式,帮助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培训、家门口就业、家门口增收”的梦想,构建了多方协同的助残服务体系。成功孵化“友”字系列助残志愿服务队8支,形成了多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的助残服务生态圈。

五、湖北省残疾人工作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对象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统筹推进城乡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实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为全市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5487名残疾人适配了辅助器具,为1015户残疾人实施了家改,新建阳光家园12家。127名应届残疾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新增就业1769人,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4277人次,发放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近百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35人次,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168人,创业就业基地30个。为2751人次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发放救助资金3464余万元,756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苏柳英工作站”助残志愿服务品牌效应日益凸显,“苏柳英小组”志愿服务组织遍布全市。

六、湖北省残疾人工作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1.吕莹,鄂州市葛店镇残联副理事长,中共预备党员。2019年到残联工作以来,全身心投入残疾人事业,赢得了广大残疾人的赞誉。她为113名残疾儿童争取到康复救助名额,推动建立了2个社区康复站。她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推介近20名残疾人到企事业单位就业。她善于思考,注重提升残联自身服务能力,建立起覆盖镇、村两级的残疾人服务网络,让残联真正成为温暖的“残疾人之家”。她始终把残疾人的冷暖放在心上,牺牲个人时间,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为他们送去关怀与温暖。她坚持原则、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扎实的作风感染着身边的同事和残疾人,在工作中以残疾人“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展现了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的素养。

2.胡晓桔,鄂州市梁子湖区残联工作人员,中共党员。自从事残疾人工作以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对残疾人的深厚感情,投身于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中。她心怀善念,立志对残疾人朋友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她学习了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做政策的“明白人”,为更好地与听障人士沟通,主动学习手语并获得相应证书。她将手语更广泛地应用于公益领域,带领数千名粉丝学习手语,助力被拐聋人妇女与家人团聚,热心救助走失的残疾人,安全护送其回家。她始终秉持“视残疾人为亲人”的工作理念,细致入微地做好政策解释与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她协调司法部门为残疾人开展债务维权,有效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创新推动了梁子湖区残疾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刻诠释了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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