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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安康等11人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日期:2025-12-24

经核查,安康等11人(详见附件)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经采用电话联系、短信通知、上门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或逾期未退。我中心已于2025年11月14日公告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截至目前,该11人仍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责令退回多亨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予以公告,责令有关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至下列指定社会保险基金账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失业保险退款专用账号

账户名称:鄂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社保资金专户失业保险

账号:1004123085200100010013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凤凰支行

附言:***(姓名)+退回失业保险/补助金

已退回的,请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7楼711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0876281。也可通过微信号:EZJYshiyezhuijiao传送电子退款凭证。

特此公告。

 

 

 

 

 


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退款金额(元)

退款时间段

失业待遇类别

1

安康

420704****01******

4606.5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失业保险金

2

娄超艳

522122****03******

2980.8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

3

卢漫容

420704****07******

5961.6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

4

毛长正

420704****10******

1987.2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

失业补助金

5

杨敦桂

420700****08******

1242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

失业补助金

6

王雄伟

420704****10******

3784.7

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

失业保险金

7

姜璐

420704****10******

2980.8

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

失业补助金

8

金丹

420703****10******

1987.2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

失业补助金

9

汪敏

420921****12******

2980.8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

失业补助金

10

汪振

420703****04******

1987.2

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

失业补助金

11

赵小奎

420703****11******

3557

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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