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24号)要求,经研究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鄂州市华容区司法局
鄂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先进个人
朱文昌 鄂州市鄂城区司法局
刘 娟 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7月2日至7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鄂州市司法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方便查核结果反馈。
联系电话:027-56909391
通讯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
鄂州市司法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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