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经查,湖北立德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湖北樊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朴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未按规定开展业务且逾期不整改,现拟依法撤销上述三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并将有关信息统一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9月17日。
1.湖北立德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鄂)人服证字〔2023〕第0801000613号;经营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新庙镇茅草村余家湾97号;许可时间:2023年8月28日。
2.湖北樊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鄂)人服证字〔2023〕第0801000713号;经营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吴楚大道12号3号楼4层414号 ;许可时间:2023年10月17日。
3.湖北朴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鄂)人服证字〔2021〕第0801000613号;经营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鲊洲村鲊洲新苑B区13号203;许可时间:2021年8月30日。
监督电话:027-60358563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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