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等文件制定本指南。
二、申领条件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纳入2026年湖北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或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二)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三)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需在文件规定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能查询到证书信息;取得数字职业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需在“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s://zsgx.mohrss.gov.cn/)能查询到证书信息。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一)取得全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二)在职职工取得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证书的,对技能等级认定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取试卷方式进行评价的工种,按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在职职工取得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证书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技能类工种,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同一证书符合多项补贴情形的,按照其中最高标准予以补贴。在2026年8月24日前,已按原有文件规定受理的,按原文件执行。
四、申领渠道
(一)企业参保职工
(1)非劳务派遣单位企业参保职工
我市符合条件的非劳务派遣单位企业参保职工,可由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也可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就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线上申领:
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zwfw.hubei.gov.cn/):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法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鄂州市市本级、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核定”,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提示:可单个添加申领人员信息,也可批量添加。批量添加时,选择“模板下载”,填写完整后上传,自动校验。若单位职工申请的是数字职业的14类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只允许单个办理,不支持批量导入,需经办人员登录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系统。
线下申领:
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就近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①单位经办人及申领补贴职工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②申领补贴职工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③《单位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电子版、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加盖公章;
④若职工申请的是数字职业的14类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需同时提交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劳务派遣单位企业参保职工
①劳务派遣单位为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证书为数字、绿色职业等级证书,或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参照非劳务派遣单位线上、线下申请。
②非上述证书的,职业中类需与实际用工单位行业类别一致,通过线下方式依申请办理,需提交单位经办人及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双方合同、花名册双方盖章等)至就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③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职工,若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或符合要求的绿色、数字职业等级证书,可按规定正常申领。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我市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绿色和数字职业等级证书、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也可至就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线上申领:
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zwfw.hubei.gov.cn/):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鄂州市市本级、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首页”,在“我的办件记录”,选择对应“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进行查询。
(2)线下申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就近失业保险窗口办理。人工智能、物联网等14类数字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需同时提交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温馨提示:1.“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要求职工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的职业类别,与所属行业类别的职业技能需求直接关联。2.只有在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数字职业类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才予以补贴;3.申领前,请先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或“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s://zsgx.mohrss.gov.cn/)查询证书信息,如查询不到证书信息,则不符合申领条件。4.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申请成功次月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下旬发放至申领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5.为确保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正常使用,请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证书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二)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三)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全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
(四)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重复享受。
若上级下发新的相关政策或湖北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数字职业等级证书目录、绿色职业等级证书目录,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新政策、新目录为准。
六、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古城路129号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人市区通办服务区A03-A12号窗口,咨询电话:027-60858991
(二)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27-60876278
(三)鄂城区:古城路22号鄂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11-5901247
(四)葛店开发区:发展大道综合服务中心一楼B区就业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27-53080069、027-53037058
(五)华容区:华容镇体育路66号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01A窗口,咨询电话:027-60699697
(六)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北侧市民之家一楼民生服务区27号人社窗口,咨询电话:027-60699916
(七)临空区:临空大道与燕沙路交汇处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A1-A9窗口,咨询电话:027-6067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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