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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鄂州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服务指南

日期:2026-09-18

一、政策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30号)

二、申领对象

2026年1月1日之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三、条件及标准

(一)申领条件

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时间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申领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发放标准

按每招用1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领方式

2026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行“数据找人”与企业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一)采取“数据找人”的方式。经办机构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后,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信息,经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对公账户。

(二)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自行申领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汇总人员花名册;

2)若招用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若上级下发新的相关政策,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新政策为准。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027-60876278

鄂州市普通企业稳岗扩岗工作QQ群:707997053

鄂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劳务派遣单位稳岗扩岗工作QQ群:813612165(普通企业无需申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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