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50号),经逐级审核推荐,并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初审,我市审计系统确定了2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工作者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4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4日(5个工作日)
受理举报单位:鄂州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27-6022910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3号203办公室
邮编:43600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035854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7-60661081
附件:全省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鄂州市审计局党组
2026年10月9日
附件
全省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省审计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鄂州市梁子湖区审计局
鄂州市财政金融审计科
二、全省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方 宇 鄂州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吴春华 鄂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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