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汪晶晶)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今年9月份,市人社局结合相关政策和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将部分失地农民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补贴的通知》,以实现“失地不失保,补贴有保障”的目标。
根据通知要求,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曾享受过社保补贴和公益岗就业援助的大龄失地农民,可纳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范围,并在11月15日前向所在村进行申请。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就业服务机构以同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提供的失地农民人员名单审核认定身份。截止11月底,经申请、认定、审核等程序,我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失地农民有123名,将领取社保补贴约23万元。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北翔天科技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05017375号-1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358511 网站标识:4207000008 点击总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