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参保居民负担,结合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我市出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方案,对2011年度负担较重的参保居民给予了二次补偿。
家住葛店黄矶的范某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一档, 去年因脑溢血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住院,总费用19万元, 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办法,基本医疗报销和大额补助共计报销其医疗费用4.1万元,在二次报销中,医疗保险基金又为其支付了2.4万余元。
根据补偿方案,2011年个人全年累计住院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金额,自费金额达到25000元的,其超出25000元以上的自费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二次报销。目前已有896名参保居民受益于该政策,总金额达377.3万元。
(市医疗保险局 医政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