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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2-05-09

根据《鄂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方案》(鄂州政发〔2011〕13号)和《关于成立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1〕58号)号,经市政府同意,行政复议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3、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等乙级及以上;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 名

报名工作由鄂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 5月8日08:00时—5月 17日17:0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进行。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5的比例,否则将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21日8:00时—5月25日17:00时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湖北省鄂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准考证)、《湖北省鄂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鄂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大楼353室)进行资格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有正式工作单位和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考 试

1、笔 试

笔试时间定在5月2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和法律专业知识,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成绩,法律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总分的50%,两项累计折算出笔试成绩,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2、面 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每个职位按1:4比例确定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面试方法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体 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或弃权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序递补的原则,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四)考 核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如有考核不合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鄂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与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并将工作人员名单报鄂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为半年。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略高于鄂州市公务员科员二十五级二档工资水平,并缴纳“五险一金”,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由鄂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咨询电话:

0711—3830207 18972970722(鄂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0711—3358462(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监督电话:

0711—3830181(鄂州市监察局)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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