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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突出五大重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2-05-16
近年来,市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千方百计促进妇女就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2011年帮助1800名女性实现就业,安置下岗失业妇女1043人,受理拖欠女职工工资案件248件和劳动仲裁案件168件。
一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把妇女列为就业服务的重点对象,开设妇女就业专门窗口,为妇女就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2011年开展了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等6场大型招聘活动,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6300多个,有1800多名女性实现了再就业。以就业培训中心为依托,整合培训资源,全面开展女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2011年,共培训下岗失业及农村妇女劳动力共计1800余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2%,经培训的妇女就业人数有1620人,培训就业率90%。在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中,积极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2011年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开发社区公益岗位共1490个,其中下岗失业妇女1043人,占在岗总数的70%。
二是以劳动执法为抓手,查处违法行为。突出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重点查处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各类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突出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把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列为劳动监察重点检查内容,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开展贯彻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对各用人单位、场所进行宣传、普遍检查、重点检查等各阶段的工作,严禁非法使用童工。
三是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判,妥善处理女职工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女职工的特点,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集体合同。目前,全市已订立集体合同的企业100%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条款。
四是积极宣传政策,提高妇女法律意识。积极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活动6次,咨询人数3000余人(其中,妇女1100余人)。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和监察维权力度。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贯彻落实“以调为主”工作方针,将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转,变申诉为撤诉,变开庭审理为庭外服务,办理劳动仲裁案件324件,其中女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案件168件,结案率99%。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快受理、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的原则,畅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全年共受理举报拖欠工资案件248件,涉及17128人(其中妇女1023人),追欠金额11000万元。
(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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