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全市医保定点药店统筹布局的要求,拟将以下39家药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现将入围药店名单公示如下:乡镇:葛洪大药房、泰华大药房、安康大药房、康泰大药房泽林店、华泰大药房、长岭大药房、百家福大药房、凤祥大药房、欣源药店、保安堂药店、华安堂大药房、梧桐湖大药房、惠康药店、王铺大药房、碧石药店、庙岭东街药店、济元大药店;新城区:安泰普济大药房、康泰大药房康城药店、康泰大药房石山药店、康泰大药房黄金水岸店、爱尔康滨湖南路店、神农泰大药房、宝芝林洋澜店、康泰大药房桂花名居店、金都药店、福康药店;老城区:爱尔康文星旗舰店、古肆大药房、盛世君安鄂东航母店、宝春堂药店、鑫康药店、百草堂药店、康泰大药房国泰堂店、惠安堂文化宫店、药王药店、盛世君安江碧路店、盛世君安武昌大道店、长江药店。
社会公众对被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本公告公布之后7日内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3358552,医疗保险科3358156。
根据形势变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纳入将转为常态化管理,今后每年均将适时组织一次申报定点药店的考核纳入工作。望有志于服务社会保障事业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申报定点的准备工作,以便为参保职工提供质优价廉的药事服务。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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