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社会保险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9-11-19

 

一、单位基本情况

鄂州市社会保险局(原名鄂州市养老保险局、鄂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福利事业局、鄂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1986年9月市政府批准成立,201811月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鄂州编字[2016]23号文)原市养老保险局更名为市社会保险局,将原市养老保险局派出的鄂城分局、华容分局、梁子分局、长港养老保险中心及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6个单位整合到市社会保险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属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是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能

鄂州市社会保险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依据上级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意见。

3、负责全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

4、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5、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核定、个人账户的建立和查询服务。

6、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的待遇审核,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全市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拨付工作。

8、负责参保的在职人员死亡后的个人账户的退还和丧葬抚恤金审核和拨付工作。

9、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10、负责全市参保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享受遗属待遇对象的条件审查、核实和稽核认定。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和村主职干部的养老保险工作。

12、负责全市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情况

目前,鄂州市社会保险局下设1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养老保险缴费核定记录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基金财务科、扩面稽核审计科、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科、社会保险综合业务一科、社会保险综合业务二科、社会保险综合业务三科。现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69名,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81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27人。

二、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年收入1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6万元,事业收入42万元),比上年同期1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万元,事业收入48万元)增加194万元,同比增长18.23%,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214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支出总计1189万元,比上年同期1232万元减少43万元,同比减少3.49%,2018年基本与上年持平。

3、“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17万元(仅为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同期0.48万元减少0.31万元,同比减少64.58%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9.65万元,比上年同期230万元增加39.65万元,占2018年决算支出总额的23%。主要包括:办公费12.91万元,印刷费3.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9.22万元,邮电费10.61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11.24万元,维修(护)费2.67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96.21万元,工会经费24.19万元,福利费39.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98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2.7万元,实际执行采购合同金额21.53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新增购入固定资产10.98万元,固定资产处置下账33.13万元。截止2018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608.86万元,其中:房屋395.86万元,通用设备166.7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8.28万元,无形资产8万元。

7、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办法,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项目特点、依据充分,与本单位职能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绩效目标清晰明确。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绩效评价准备工作细致、监督管理到位、保证项目进度按计划推进。开拓创新、健全体制,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各项改革;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推进经办精细化,不断提升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水平,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组织严密,管理有序,规范科学,使项目的各项任务都能按部就班、保质保量完成。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附表:鄂州市社会保险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05017375号-1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358511 网站标识:420700000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