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三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减免缓缴等政策制定权限在中央和省级,因此,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落实:
一、积极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部门反映您的建议,争取从省级以上层面出台政策,延长中小微企业三项保险费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二、继续严格落实和执行中央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的有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尊重您关心企业发展,为企业鼓与呼的态度,同时也请您以后继续关注社保工作,多给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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