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鄂州市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必要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得比较透彻,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城乡居保是涉及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建立城乡居保“两个机制”和“武鄂同城、民生同保”的工作要求,市人社局2021年就向市政府专题请示,建议除中央、省统一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外,从市级层面也进行提标,逐步提高全市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水平,缩小与武汉市的待遇差。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对全省16个兄弟市(州、林区、直管市)、101个县(市、区)自行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在结合鄂州实际并征求省人社厅的意见后,于3月23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向市政府专题请示,就提高全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自2022年起至2024年,市级用3年时间在原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标每人每月20元,其间,如果中央、省级进行提标,鄂州市按要求同步进行提标;二是市级提标所需资金由市、区(开发区、经济区)财政各承担50%,每年新增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该请示已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同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直相关部门将联合印发通知,并督导各区(开发区、经济区)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鄂州市城乡居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
主管领导:陈敏文,联系电话:027-60358509;
经 办 人:黄俊涛,联系电话:027-6035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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