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员工职称申报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关于第一条建议:打通武鄂两地职称申报渠道,认可在汉缴纳社保的企业员工职称申报,并简化相关申报流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 号)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社保缴费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参考,但不是唯一判断依据。劳动关系所在地一般依据劳动合同、社保缴费、银行工资流水等情况综合确定。如果劳动关系所在地不在鄂州,那么按规定是不能在鄂州申报职称的。
关于第二条建议:加强相关政策的推广和宣传,帮助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企业竞争力。
市人社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为方便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我局主动与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合作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服务qq群(群号:647395165),最大限度覆盖各行业民营企业,利用qq群发布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以及职称申报申报信息,同时公布联系方式,热情回应企业职称申报需求。在观英阁、市人社局官网等线上平台发布职称申报政策,争取做到广而告之。二是科学设立评审标准,将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提升评审结果质量。实行水平能力测试统一考试。从2023年开始所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提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考试。中级职称评审首次使用量化评分。工程、档案、新闻、农业、文化艺术等专业系列中级评审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分数高低确定通过人选。
下一步,鄂州市人社局将持续在服务民营企业上精准发力,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程序,提升职称评审服务能力。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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