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对育有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职场母亲提前一小时下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育有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职场母亲提前一小时下班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能够解决职场女性工作与生活失衡的问题,为她们提供更多的个人时间和家庭生活,从而改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6号)等法律法规,当前我市实施“职工每日工作8⼩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规定,市级层面暂未出台调整职场母亲工作时间的相关政策。对于哺乳期的职场母亲,我们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切实保护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对本市育有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职场母亲上下班时间调整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和评估,充分考虑职场妈妈需求,寻找一种既能方便职场妈妈教育子女,又能保持日常工作效率的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强化《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劳动保障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企业及劳动者法律意识,切实保障职场育龄女性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劳动权利。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劳动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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