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细则》、《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试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人社局2023年度双随机重点监管事项和抽查计划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范围
详见市人社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
三、检查内容
1.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遵守人力资源服务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遵守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遵守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7.对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所有抽查计划纳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实施;所有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抽取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修改真实检查结果。
(二)落实监管责任。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应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举报投诉多发行业企业的抽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立案处理。对于重点监管事项,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保证抽查频次,每年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三)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通报抽查情况,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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