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1.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鄂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3.鄂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4.华容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5.梁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1.市人社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3,在岗执法人员数量7名。
2.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1,在岗执法人员数量12名。
3.鄂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1,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名。
4.华容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1,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名。
5.梁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1,在岗执法人员数量4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 |
0 |
10(鄂城区7件、梁子湖区2件市直1件) |
0 |
0 |
0 |
0 |
0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0 |
0 |
0 |
0 |
0 |
0 |
10 |
25(鄂城区11.3万、梁子湖区12.2万、市直1.5万)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鄂州市人社局 |
99(人力资源行政许可13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33家、特殊工时行政审批50家、民办技工学校1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家) |
99 |
99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鄂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6 |
6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鄂州市人社局 |
0 |
0 |
32 |
0 |
0 |
0 |
0 |
556 |
0 |
0 |
0 |
588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北翔天科技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05017375号-1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358511 网站标识:4207000008 点击总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