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细则》、《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试行)》、市双随机办《关于下达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人社局2024年度双随机重点监管事项和抽查计划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4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范围
详见市人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
三、检查内容
1.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遵守人力资源服务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遵守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遵守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7.对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原则。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检查的基本监管模式,除重点特殊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均通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方式进行。所有抽查计划均纳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实施;所有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抽取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修改真实检查结果。
(二)落实信用监管。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 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一10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根据监管实际需求确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通报抽查情况,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提升监管效能。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流程有序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全覆盖、检查无死角。力争部门联合抽查的部门参与率、任务完成率、事项覆盖率、风险分类结合率、结果公示率、问题处置率均达到100%,问题发现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进入成员单位前列。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鄂州市人社局2024年度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2.鄂州市人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3.鄂州市人社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4.鄂州市人社局执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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