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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州市人社局2025年度双随机重点监管事项和抽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03-28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营商环境,根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函》、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双随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人社局2025年度双随机重点监管事项和抽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3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范围

详见市人社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2.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3.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配合市公安局)。

4.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配合市卫健委)。

5.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配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计划执行保障。各部门要切实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对纳入本计划的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须经局法规科审核并报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本抽查计划统一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行,不得“平台外操作”。

(二)统筹推进部门联合检查。各部门要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各部门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抽查需求,加强与各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的衔接整合,聚焦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42/T 2124—2023)省级地方标准要求,规范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要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单位和实施领域。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对接配合部门,细化抽查工作安排,形成监管合力,杜绝抽查检查工作流程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多头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各任务发起部门要充分运用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加大抽查力度。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任务发起部门在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市人社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行业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时间

备注

1

劳动用工监管

1.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

 

10家

 

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劳动用工监督科,电话:027-60358537

1.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电话:027-60670253

2.市自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27-60670776;

3.市交通局工程管理科,

电话:0711-5111115

4.市税务局社保及非税收入科,电话:027-56929305。

3-12月

 

2.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5家

市人社局人劳科,电话:027-6035856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0月前完成

 

2

保安行业

3.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

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

关单位

5%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电话:0711-3752786

1.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劳动用工监督科,电话:027-60358537

2.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电话:

027-60670253。

10月前完成

 

4.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

情况的检查

3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5.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10%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劳动用工监督科,电话:027-60358537

 

12月前完成

 

4

建筑行业

6.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10%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27-60670776

1.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劳动用工监督科,电话:027-60358537

2.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7;

3.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电话:027-60858779;

4.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电话:60896332

 

10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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