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 四 五” 规 划
为推动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第一章 开启人社事业发展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社厅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为宗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人社“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持将稳就业作为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拓展就业岗位,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机制,全市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269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06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92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3%以下,低于全省目标控制数。安排就业专项资金3.16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亿元,扶持创业4815人,带动就业19307人,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4.2万人次。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活动,打造我市就业招聘品牌。在全省率先出台《鄂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实施意见》、《在全市农村村湾开发生态文明公益性岗位安置精准扶贫对象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对象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就业兜底保障和就业扶贫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4136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二)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全面覆盖,面向城乡所有参保对象的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6.83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74.13万人,失业保险10.1万人,工伤保险12.6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经过十六连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15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127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6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有效推进,全市556家机关事业单位3.12万名编制内人员全部参保缴费,新老机保衔接工作有序开展,不符合转入新机保制度的老机保单位转企工作接近完成。社保降费及免征政策全面落实,5年间共为参保企业降低及免征社会保险费6.66亿元。社保扶贫及禁捕退捕渔民社会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制度内人员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出台《关于实施“新鄂州人”计划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作为全市人才工作的总抓手,大力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加快形成各类人才集聚的“强磁场”。“十三五”期间,对26个“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落实奖励资金达2010万元。创新实施“121人才池”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名校毕业生及紧缺急需人才400名。大力推进“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行动计划,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50个,吸纳16119名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认定授牌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7家,组织就业见习1325人,实现就业695人,留用率超50%。在全省市州中率先签订厅市共建协议,制定《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鄂州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新增技能人才22932人(含高技能人才6987人),专业技术人才8154人,选拔国贴3人,省突3人,省贴4人,市贴19人。
(四)人事管理日益规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权,激发用人单位活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将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评审权下放给鄂州职业大学,将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评审权下放给市卫健、教育部门。“十三五”末,全市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2万人,其中高级0.5万人,中、初级5.7万人。
(五)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出台《鄂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在市中心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在市昌达公司等4家企业实施年薪制度改革并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开展规范津补贴发放和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清理,清退违规金额1803万元,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225元/月提高到1380元/月,增长了12.65%。
(六)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信息化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强化劳动执法日常监管,共为1.5万名农民工追回19391万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建立“两库一清单”制度,监察执法公开率达100%。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方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十四五”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发展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 标 项 |
单位 |
“十三五”目标 |
实际完成数 |
一、就业 |
|
|
|
1.城镇新增就业 |
万人 |
10 |
11.3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5 |
2.3 |
二、社会保障 |
|
|
|
3.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 |
92.13 |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0 |
10.1 |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2 |
12.6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
|
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6 |
6.2 |
7.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
% |
1:4:5 |
1:4:5 |
8.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4 |
4.1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
|
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2 |
94.4 |
1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 |
70 |
1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 |
96 |
100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按期结案率 |
% |
95 |
99 |
六、基础能力建设 |
|
|
|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 |
90 |
93.45 |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发生新的变化。
从机遇上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将为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能新机遇,同时也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我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全省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随着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深入实施,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提档升级,我市“两区一枢纽”发展布局全面展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从挑战上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美战略博弈成为常态,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所带来的深度影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多。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民生保障存在短板。我市作为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自身也面临较大压力:包括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中等收入群体有待扩大;产业转型升级、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对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等。
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扎实办好自己的事,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定位和“两区一枢纽”战略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以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招才引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实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方针,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坚持民生为本。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坚持人才优先。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引领发展,发展需要人才,要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四)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机制体制,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
(五)坚持城乡统筹。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系统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发展,促进全市城乡一体化格局形成。
(六)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推进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着力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七)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合理调节多方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
第三节 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战略安排,203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203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形成走在全省前列的综合实力和战略功能。随着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瞄准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人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今后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巩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2%。
(三)建设高素质有活力的人才队伍。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深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增专技人才0.2万人,高技能人才0.5万人。
(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更加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9%。
(五)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23℃人社服务”标准全面推行,人社网上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十四五”期末,社会保障卡有效持卡人数达到106万张。
专栏2:“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
“十三五” 目标 |
2020年 基数 |
2025年 目标 |
属 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0 |
1.2 |
〔10〕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5 |
<5.5 |
<4 |
预期性 |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 |
〔5〕 |
预期性 |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0.2 |
〔 0.6 〕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92.13% |
95.2% |
预期性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0 |
8.3 |
10 |
约束性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2 |
12.6 |
14.6 |
约束性 |
三、人才人事 |
||||
8.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 |
0.15 |
0.2 |
预期性 |
9.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
— |
0 |
2 |
预期性 |
10.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 |
0.3 |
〔1.5〕 |
预期性 |
11.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 |
0.15 |
〔0.5〕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70 |
60 |
预期性 |
1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5 |
90 |
预期性 |
1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6 |
96 |
99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 |
104 |
106 |
预期性 |
16.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 |
40% |
60%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第三章 推进武鄂人社一体化发展
坚持“民生同保”,全面深化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积极完善一体化协商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就业、社保、人才、劳动监察和社保卡等业务联动发展,逐步实现“待遇同城化”。
第一节 推进就业创业领域一体化发展
聚焦“六稳”“六保”要求,深化就业创业合作交流,促进就业公共服务同城化。搭建武鄂劳务交流合作平台,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互联互通,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高就业服务一体化水平。建立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共建武鄂技师学院,共同打造“武昌鱼”技能培训品牌。探索两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共享机制,共建创业示范基地。
第二节 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一体化发展
依托社保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加强武汉鄂州两地社保参保数据互联互通,推进社保服务异地协同办理。探索推进两地社保政策相融,逐步统一两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社保待遇水平。优化社保同城服务,探索推进人事档案认定、工伤委托调查、生存认证协查等社保经办事项异地委托通办。
第三节 推进人才服务领域一体化发展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共享机制,在更大范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鄂州的高端人才需求与武汉的科教资源禀赋对接。深入推进“武汉英才计划”与“新鄂州人”计划融合发展,探索合资成立武鄂人才集团,在武鄂人社系统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探索统一两市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互认政策,实现武鄂两市人才的无障碍自由流动和职称评审结果互认。
第四节 推进劳动监察领域一体化发展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异地维权等合作机制,推进武鄂两地劳动保障监察全方位、深层次交流合作。互设农民工权益保障服务站,实现“一点投诉、两地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研讨交流,营造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监管环境。
第五节 推进社保卡领域一体化发展
加大人社数据共享力度,加强社保卡跨区域协同、跨地域服务及应用,探索实现社保卡支撑相关业务在省内和跨省“一网通办”。
第四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加快推进“两区一枢纽”战略目标落实落地中,明确将扩大就业规模作为项目引进的重点考量指标之一,优先投资创造就业岗位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作为“稳就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提高就业质量。建立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破除妨碍劳动力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公平就业制度。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持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稳定和扩大政策性岗位招聘数量。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持和服务。实施“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计划,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就业创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求职补贴等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渠道。扎实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促进供需对接。深入推进对外劳务协作,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有序化程度。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第三节 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激发全市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营商环境。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加大对初创实体的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实施湖北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积极参加“创业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方”创业路演。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引导支持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创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和示范项目。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扩大非全日制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专栏3:促进就业工程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深化“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计划成果,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开展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高质量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就业见习、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等,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帮扶,吸引更多大学生在鄂州就业创业。 2.零工市场建设项目。鼓励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学校、厂房建设相对集中、管理规范的零工市场,组织劳务对接洽谈,提供信息发布、求职揽活、遮阳避雨等便利服务。 3.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巩固发展已有劳务品牌,培育创建新的劳务品牌,加大品牌的培训和宣传,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就业质量,提升影响力。 |
第四节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着力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抢抓鄂州机场建设机遇,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航空物流等专业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加强培训资金监管,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调动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面向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的技能实训、就业推荐等服务。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贯彻实施《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发布与监测体系建设,编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景气指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创新发展,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稳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支持知名猎头公司、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鄂州设立合资或分支机构。实施人力资源经理“能力提升计划”,加快培养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按照市场化运行方式开展有偿人才引进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机构举办高端论坛展会。
专栏4: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1.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综合性企业。每年认定一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2.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引进计划,每年认定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及业务骨干培训研修活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 3.产业园区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产业集聚区域为依托,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发挥园区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4.诚信主题创建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每年选树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典型,发挥示范机构诚信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
第六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全市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鄂州就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全市统一、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乡镇、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个性化、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成果运用和大数据分析,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构建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
第七节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功能
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及时、准确监测掌握企业岗位增减情况,按时向省就业中心上报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推进“1+4”失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和员工提升技能。健全就业、养老、医疗等数据对比对接机制,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联网共享,及时掌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基金共济功能和使用效率,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第五章 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规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严格执行省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执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保持遗属待遇政策平稳衔接。落实国家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按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持过渡期内平稳衔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包容鼓励年金类补充养老保险,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培育支持个人储蓄类养老保险。配合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法治化水平。
第二节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扎实开展全民参保扩面行动,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城镇职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做好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工作。以快递、网约车行业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第三节 落实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政策
落实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落实省调整缴费基数标准后的待遇计发过渡办法,科学调整社会保险待遇,让参保人员合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强化失业保险保基本生活功能。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逐步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使用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式”“一窗式”办理。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实现“一网通办”。统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社保经办风险管控,全面实现风险防控进规程、进系统。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专栏5:社会保险工程
1.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将更多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培育扶持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探索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3.配合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失业保险“五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缴费政策、统一待遇支付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监督检查,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提升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第六章 优化“新鄂州人”政策体系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聚焦“葛店—华容(三江港)—鄂城(滨江科技新区)—临空经济区(花湖机场)”横向沿江产业科技创新带和“葛店—红莲湖—梧桐湖”纵向生态科技创新带等创新平台,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机制运行、服务保障,有效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强专家选拔培养,建设新时代专家队伍。深入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壮大博士后人才队伍。加大吸引留学人员来鄂州工作力度,加快引进鄂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高端急需人才。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完善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监管办法,探索实施职称电子证书。大力开展专家人才基层(企业)行动,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和产业流动,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专栏6: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
1.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积极支持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申报、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鼓励他们招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进入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实施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择优资助期满出站的卓越博士后人才,对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进行跟踪培养。 2.开展院士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年对接省厅相关活动安排,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等,为企业提供服务。 3.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坚持引育并举,以高标准、精准化推进海外国内人才队伍建设为牵引,做好省政府津贴人员、省政府有突出贡献人员、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加大“333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121人才池”计划、“青英汇鄂州”等人才计划实施力度,努力集聚一大批一流的人才和创新团队,为鄂州“两区一枢纽”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配合市委人才办做好青年人才培养项目,围绕“光芯屏端网”、航空物流、生物医药、“157”产业体系等重点产业和板块做好“双招双引”和人才培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承办省人社厅主办的各类人才高级研修班。积极参与“华创会”、“智慧之光”等专家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工作。 |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示范技工院校创建工作。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职能转变,加强对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贯彻实施《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鄂州工匠”选树活动。加强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各类赛事统筹管理,对标世赛国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健全竞赛工作机制。
专栏7: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人才培育载体建设项目。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 2.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每年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2项。加强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员队伍建设,培训一批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工程。建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示范企业2家、示范技工院校2家。 |
第三节 强化人才信息化服务
升级人才超市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共享整合与分析研判,优化筛选对接、智能匹配、跟踪推荐等在线服务,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服务体验。探索搭建全市人才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整合组织、人社、经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外侨、侨联等部门掌握的党政事业单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方面人才信息,打破信息孤岛,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开展人才大数据挖掘和应用工作。
第四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改进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组织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建立适合不同行业及其岗位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加强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机制。探索使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第五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贯彻落实《湖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加强表彰活动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做好市级以上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积极推动各区、开发区表彰项目实施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不涉密的表彰奖励活动和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六节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紧盯考试安全和考试质量目标,在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强命题专家队伍建设,组建鄂州市命题专家队伍,补齐社会化考试命题短板。建立人事考试联席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各类人事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启动人事考试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国人事考试云平台”建设的实施和使用。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开展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规范人事考试秩序,净化人事考试环境,维护人事考试公平公正。
第七章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 推进企业工资薪酬机制改革
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强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监督检查,规范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和审核工作。全面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适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八章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研究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栏8: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计划
1.和谐劳动关系个十百计划。三年打造1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100户以上新企业用工。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且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
第二节 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
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仲裁员管理制度,加强仲裁员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仲裁办案标准化水平,推进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强化仲裁类案指导,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提升仲裁终结率。建立健全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完善办案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推动落实全省统一的案件制度及标准。加强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做好风险防控,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仲裁线上办案水平。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规范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公开。持续推进“两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做好平台信息录入,畅通违法案件移送渠道,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窗口接待服务,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方位便民服务,持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专栏9:“信用+劳动保障”计划
1.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攻坚行动。制定年度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全过程网上运行,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依法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定守法诚信“红名单”,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 2.用人单位分类监管行动。根据守法诚信等级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监管,将守法诚信等级作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享受优惠政策扶持、表彰奖励和征信报告的主要依据,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 3.信用信息共享计划。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定期更新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目录,通过省信用信息平台常态化报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信息,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劳动保障信用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政策宣传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每年向社会公布守法诚信“红名单”、C级用人单位各1次。引导失信主体纠正违法行为,主动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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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着力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九章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人社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人社政务服务向社区、村湾延伸覆盖。对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一事项全市“一网通办”,部分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持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流程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创新人社服务模式,推进人社信息系统内外畅通,信息数据安全共享,探索更多数字化运用场景。持续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一批人社“知识通”。强化常态化监督,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推进突出问题深化整改,适时通报负面典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第二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改造完善现有业务系统,全面支持三代卡,适时将三代卡应用向人社以外其他行业领域拓展。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梳理社保卡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目录,推进社保卡在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人社各业务系统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融合社保卡线上线下应用,实现社保卡支撑相关业务在省内和跨省“一网通办”。不断强化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身份凭证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实名注册、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电子证明的服务;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人社服务平台移动端、自助服务端的社保卡服务能力,实现社保卡电子证照线上领取、社保查询、社保关系转移、就业人员求职、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人社服务,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充分运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不断完善社保卡在待遇发放、补贴申领、信用服务等跨部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强化人社信息化服务能力。逐步完善人社线上服务平台的服务渠道和服务功能,梳理人社服务事项,实现人社业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做到群众办事事项线上平台应上尽上,全面打通人社各业务系统与湖北政务网、鄂汇办的对接,实现“一网覆盖”。
第三节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推进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持续促进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实用技术等职业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就业创业者。继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第十章 强化保障措施
第一节 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按政策保障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才开发等资金的投入,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资金监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机制,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三节 强化统计支持
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实施专项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与统计工作考核。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统计分析,丰富统计产品,完善统计分析应用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强统计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五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统筹抓好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第六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科学制定与规划目标相衔接的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积极推动规划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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