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发〔2014〕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经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今后一个时期信息经建设工作,省厅编制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化建设2014—2016年专项计划》,明确了今后三年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建设项目,并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资金链和责任人。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4年4月28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2014-2016年专项计划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特制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2014—2016年专项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以“省集中”和“一卡通”为重点,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严密的监管决策体系,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努力实现“三个一”(一卡通行、一库尽收、一网到底)的总体目标,全面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卡通行”,即:实现全体参保人员人手一卡,社会保障卡应用基本覆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持卡人凭卡在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跨业务通行。
“一库尽收”,即:建成全省集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库,统一上收和管理所有基础数据、核心业务数据、监管决策数据,全面支持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和监管决策。
“一网到底”,即: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所有机构和人群的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在全省范围内互联互通和无障碍传递,确保服务对象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4—2016年,应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社会保障卡实现普遍发行和应用。在市(州)和县(市、区)全面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000万人,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全省通用,确保社会保障卡在本地应用和省内异地通用。实现社会保障卡的一卡多用,在信息查询、医保结算、社保费用缴纳、社保待遇发放、就业服务等领域深入应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得到充分利用。
(二)数据资源实现省级集中管理。全部市(州)基础数据和核心业务数据实现省级集中管理,建成高质量的全省统一基础信息库,省级数据中心实时业务处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信息网络承载能力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基本覆盖到省、市、县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全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与政府其他部门的网络连通。省、市业务专网带宽得到扩展,网络设备性能得到增强,省内业务专网承载能力得到提升。
(四)应用系统支撑能力全面增强。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就业公共服务、人才公共服务、公务员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领域实现全程信息化。建成省级跨地区业务经办和结算平台,与全国跨地区交换平台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地区业务办理和互通互认。
(五)监管监督和宏观决策体系初步建立。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社保基金监管等领域开展信息化监管监督。基本建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监测预警和宏观决策分析模型。
(六)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并基于该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综合服务、自助式服务、移动终端服务等。门户网站、12333咨询电话整体联动,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全省公共服务的信息延伸到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
(七)信息安全体系基本健全。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统一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新形势下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得到提高。省本级和市(州)核心业务数据全部备份至省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认证体系,业务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普遍使用数字证书。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在遵循国家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和标准的基础上,由省厅统筹规划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统一信息指标标准,统一组织系统建设,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发挥信息化整体效能。
(二)数据集中,服务下延。推动数据向省级集中,逐步实现基础数据和核心业务数据在省级的集中管理。通过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将服务延伸到基层,实时支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管监督和宏观决策等工作。
(三)急用先行,分步实施。根据当前信息系统布局、数据分布现状,以及业务发展趋势、服务对象需求、应用系统建设紧迫程度,合理确定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顺序,优先满足急用需求,分步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
(四)深化应用,务求实效。在抓系统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系统应用,将系统应用效果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重要标志。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安全可靠,高效运行。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实现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与信息化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强化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管理
1、加快制发卡。全力推进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逐步换发不规范、不标准的老城镇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实现全省城乡参保人群持卡全覆盖。规范和简化社会保障卡制卡流程,制定急制补换卡的技术解决方案,启动急制补换卡流程,方便群众及时领卡。统一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和采集软件,将制卡数据采集点延伸到各经办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
2、夯实用卡基础。完善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卡黑名单数据库。建设社会保障卡应用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改造各地业务应用系统接口,实现与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系统、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的对接,支持社会保障卡跨地区用于业务经办、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等。统一全省社会保障卡读卡器标准,扩大布设读卡器的覆盖面,将社会保障卡用卡终端延伸到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基层网点。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增加在银行网点使用社会保障卡查询的功能。
3、扩展应用范围。全面推进省内跨地区用卡,重点是在异地就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异地生存认证等业务上应用。加强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合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开发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与合作银行系统的接口,为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通过银行网点开展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提供服务。以“社保卡在看病就医全过程中的应用”、“社保卡作为人社业务相关凭证功能应用”、“社保卡在社保资金代收代付中的应用”课题研究为重点,拓展和深化社会保障卡在看病就医、社保费代扣代缴、社保待遇发放、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信息查询等业务领域的应用。
(二)推进数据向上集中和整合
1、提升数据中心承载能力。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内容、服务人群和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加强省级数据中心的建设,加大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采购配备高端服务器和网络设备,进一步整合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保障业务经办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定合理的省、市(州)数据中心资源分配方案,建设省、市(州)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双向交换机制,支持全省各级业务实时经办。
2、开展基础信息库建设。在省数据中心建设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库、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管理服务机构基础信息库。建立各业务系统后台跨业务联动共享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库的动态实时更新。开展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关系分析,促进业务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的互动,形成系统整体合力。
3、推进数据向省级集中。按照“省集中”的目标,制定各地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向省集中的实施方案。将各地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同步复制到省数据中心,为逐步实现数据的省级物理集中奠定基础。
4、开展数据清理比对工作。根据国家联网监测软件对数据质量的要求和控制标准,在全面实现社会保险联网指标上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和跨业务领域数据比对工作,督促各地经办机构解决数据重复、缺项空项、代码错误、逻辑错误等问题,提高数据质量。
5、加强数据资源挖掘利用。借助数据集中管理的优势,制定信息资源利用方案,研究信息资源使用办法,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预警分析、风险分析、形势预测和预判、政策执行情况评估等分析模型,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与政府其他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三)推进服务向下延伸和拓展
1、推动网络向下延伸。在省-市-县三级网络全面联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网络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和行政村,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延伸。对于能上互联网的基层网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采取VPN的方式连接到市(州)级数据中心。加强各地横向局域网络连接,将网络逐步连接到基层就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公务员管理等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2、扩展网络带宽。建设省-市业务专网备用线路,实现业务专网双线路并行,保障网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扩展省级互联网出入口带宽,合理划分业务专网和互联网的边界,提高各级服务网点直接访问省数据中心的支撑能力。
3、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综合服务大厅,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后台数据库、统一出入口、统一安全认证、统一服务规范,逐步在网上服务大厅开通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面向公众的服务事项。依托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的便捷服务。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立知识库维护机制,实现“一地呼入,全省咨询”。
4、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标准,推动各地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在各地经办服务大厅和基层公共服务网点,布设自助服务一体机,为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提供自助式服务。
5、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建设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处理、会议通知、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事项内网办理,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成本。指导各地开展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人社系统内无纸化办公。
(四)加快应用系统建设和推广
1、加快就业服务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建立业务经办管理、网上公共服务、移动终端服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和扩充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就业资金审核管理、就业培训、创业服务管理、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宏观决策等功能,确保既满足系统内部人员经办管理需要,也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完善湖北省公共招聘网,实时发布招聘求职信息,确保稳定运行。加强就业系统上线应用工作,确保实现就业数据和业务的省级集中管理。
2、加快社会保险领域应用系统建设。探索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系统建设模式和方案,指导各地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基金财务管理系统,为应用系统省级集中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建成基金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一体化管理。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服务系统。结合省本级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的开展,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中的技术支撑工作。支撑各业务部门统计分析工作,实现各类统计报表自动生成。
3、加快劳动关系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全省推广实施国家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完成国家监察办案信息和仲裁办案信息联网上传工作。建设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平台,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现场执法信息的联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劳动用工备案等劳动关系领域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联动机制。
4、加快人事人才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制定全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方案。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各地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资福利、技工院校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建设全省统一人才数据库和人才公共服务网站,为各类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快人事考试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高人事考试安全性。
5、加快跨地区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省内各统筹地区之间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地区间资金清算。在确保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同时,适时将异地门诊大病就医纳入即时结算范围。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试点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覆盖面,推动所有统筹区接入国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平台,实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和地区间资金结算服务。建设省级养老保险协查经办信息系统,支持各级经办机构开展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数据比对。
(五)开展监管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应用。定期加工分析省本级、市(州)、县(市、区)社会保险联网监测数据,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监管内容扩展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提供支持。
2、推进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版本的医疗服务监控软件,制定各地医疗保险业务系统改造和医疗机构HIS系统改造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试点,提升医疗服务监控水平。建设省级医疗服务监控平台,开展对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并汇总分析各地监控数据。
3、开展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全省集中的生物特征识别认证状态库,统一管理全省参保人员的生物特征认证状态,为各地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身份认证提供支持。建设省级生物特征识别认证信息系统,开展省本级养老保险和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防止出现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六)强化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和维护
1、提高基础安全防护能力。开展省本级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整改测评。加强全省信息安全的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强化防火墙、入侵防御、安全审计、网页防篡改、漏洞扫描等安全措施,提高全省信息安全基础防护能力。
2、推进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按照“成熟一个,接入一个”的原则,逐步将各市(州)核心业务数据备份到省异地容灾备份中心。
3、推进电子认证系统建设。建成省级电子认证(RA)系统,在就业和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系统、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启用数字证书认证,强化业务经办人员权限管理和身份识别, 加快全省数字证书的推广应用。
4、完善运维管理体系。建设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综合运维管理中心,实时监测省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存储、应用系统、数据库等运行状况,制定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运行维护流程,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业务流程优化、建设需求确定、信息标准统一、工作机制建立和管理体制创新等环节,任务十分艰巨。省厅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由翟天山厅长担任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体系。各地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总负责,分管局长要具体抓、勤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各级人社部门业务处(科)室、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各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工作。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作保障。省厅充分调动内部与外部各方面资源,积极争取财政部门专项资金、发改部门项目资金、金融和电信等部门合作资金,多渠道筹措和统一调配使用省级集中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本地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资金,加强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合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支持信息化建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建设队伍。各地要重点解决好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编制问题,充实专业技术力量,设置特殊岗位,加强多层次技术培训,切实增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力量。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信息化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加强信息技术培训。要建立各级人社部门信息化工作队伍的激励机制,巩固信息化建设技术队伍,形成保障系统运行、快速联动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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