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5年11月06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要求,对2014年度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大体上分为十二大项:主要职能、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指南、承诺事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其他项目。主要内容为:本局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局领导姓名、职务、性别、分管工作;内设机构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职责;本局制定的与公众相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本局办事基本程序;本局向社会承诺完成的事项及办理情况;涉及全市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需许可、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及结果;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部门、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以上内容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部工作职能,凡是涉及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都做到了主动、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二、贯彻落实鄂州政办发[2014]28号文件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4〕28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全部公开市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和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办理人社业务。
三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
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等情况
全年受理市民或单位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按要求予以及时回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布的邮箱和电话咨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再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等政策的有30余件,我局相关职能机构都及时给予答复。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现象。
四、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协助负责,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分工负责制。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承办。具体负责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同时定期与不定期在《鄂州日报》上公布,还经常在鄂州电视台通过采访的形式发布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信息,另外,还利用宣传栏、简报、宣传手册、手机短信、新闻媒体专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我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主要有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程序、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及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信息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方便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