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1日 |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持续加大经济下行压力和洪涝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人社系统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一手抓真情服务、一手抓严格执法,打基础,立规范,成立法规科,聘请法律顾问,规范62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干部群众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团结奋进,真情奉献,主动作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16年1月至10月底,我局行政许可4件,劳动监察移送案件9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成效
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劳资争议大幅增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立了实行“1234”运作模式,即一个窗口、两个机制、三大制度、四大重点,依法行政、依法调处,有力地推进了劳资争议的有效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先进单位”。
1、打造一流维权窗口,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人社系统以“两学一做”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打造“法治人社”,凝聚起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履职力量。
一是“讲真情奉献,比服务业绩”。开展“一人一课”、“一案一课”、“人人上讲台”等活动十余次;专门针对“法治建设”开展4次培训1次考试:5月17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鹰来我局为行政执法人员讲授法律知识;6月17日,人社局邀请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廖丹以“人社部门如何依法行政”为主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局系统干部全部参加;8月26日,法规科在全局系统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人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9月6日法规科和监察支队联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培训”,8月28日全系统参加一次“人社专场考试”。在窗口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接受办事群众的直接监督;提倡“多一分微笑、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满意;简化流程,重新制定办事指南,取消档案收费、取消医保IC卡收费和城乡职工医保结算服务收费,取消劳动仲裁收费,取消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坚持限时服务制度。
二是延伸服务触角,转变服务方式。积极支持乡镇、村建设人社服务平台,全市21个乡镇、3个街道均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区34个社区均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将人社的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实施“法治惠民”,将人社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在基层窗口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流程图、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坚持“服务下沉,简政放权”原则,将面向基层的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到基层服务窗口,方便人民群众。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监察支队到石山中学、南塔小学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开展“微课堂”“微宣传”活动。
三是加快整合集中,提升服务效率。将面向社会公开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进一步向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积极筹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8月底举行了奠基开工仪式,建成后将成为集就业超市、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实训等众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加速完善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今年底前提前实现“人手一卡”,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2、创新两项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按照“重在基层、重在预防、重在调解”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用柔性方法预防、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一是以调为主,建立劳资争议调解协同机制。成立了鄂州市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了融人民调解、集体协商、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司法诉讼、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发生劳资纠纷后,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仲裁院及相关单位人员积极介入,以“缩短矛盾化解时限、为当事人节省费用”为目标,打破各自为战的工作壁垒,有效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维权成本。元至8月,劳动人事仲裁立案162件,结案155件,结案率9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0多人次,办复信访件144件,调解率91%,调处中心共受理劳资纠纷56起,其中成功调处40起,转案16起。
二是预防为先,建立基层劳资纠纷预警研判机制。健全基层组织,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建立劳动监察网格409个,其中,在市级建立一级网格1个,在区、街道建立二级网格8个,在社区、乡镇建立三级网格400个;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2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调解组织73个。利用基层网格员和基层仲裁组织创新管理优势,建立用工动态、职工薪酬、参保缴费、劳动争议等监测点,及时研判预警。
3、建立三大制度,强化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权力清单62项,简化办事手续10项,优化服务流程114项。取消“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对市级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的确认” “医保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审批” 等权力7项,合并“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跟踪服务”和“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户口中、党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管理”为一项,合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费报销”和“对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并支付”为一项。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制度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每项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做到实时监控,提高行政成效。实行行政执法网络监管。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都实行网上公示,完善除了涉密事项之外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确定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移送案件规范及时;建立行政出庭应诉制度,冯局长出庭行政确认一案;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民福事务所夏和平为法律顾问,出台规范性文件时,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顾问参加行政决策、行政管理。
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如慢性病评审和工伤鉴定专家评审、特殊工种、职称评审等事项,实行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有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为群众办事、咨询投诉、求助服务等提供方便。
三是建立问责制度。把法治人社的推进列出重点项目清单,把实施的时间、内容、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硬化,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服务窗口及社区人社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19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会议通报5次;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定期约谈84人次;纪检组监督责任定期约谈42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4人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49人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49人次;约谈函询7人次;接收信访举报29件,完成初核29件、立案3件,行政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2人、工作约谈7人,向市纪委报送重大线索3件。
4、实施四项重点工程,着力化解重点领域社会矛盾。
运用法治思维“实施四项工程”,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
一是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程。率先在全省出台了《鄂州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原则,坚持24小时值班等工作机制,建立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从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房屋预售等四个源头进行治理;强化日常监管,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建立农民工名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一户一金一卡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配合清欠工作或者采取各种方式逃避责任的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元至8月,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10件,清欠工资4682万元。
二是“工资收入增长保障”工程。养老待遇连续提升。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连续第12次调整,涉及 62973人,人均月增199.5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9756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额368元。城乡居民养老金由55元提升到70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待遇116838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在全省率先启动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全市2.71万名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每月领取255元养老金,而且我们还提高标准,最低到420元/月(含基础养老金70元/月),正在组织实施。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全市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企业用工规范管理”工程。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逐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模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覆盖达到95%以上。重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采取执法年检、业务专查、日常巡查和受理举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规定,违反同工同酬规定及违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元到10月份通过执法检查,共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或纠正违法劳动合同条款1215份,为女职工追回劳动报酬180元。
(二)突出问题
1、群众依法维权诉求不断提高,但依法维权知识缺乏
当前,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热情不断高涨,群众不仅关心涉及自身利益的许可、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也越来越关心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行为;不仅关心实体权利的实现,也越来越关注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性权利的行使以及行政机关告知、说明、公示等程序性义务的履行。群众利用新兴媒体和维权通道积极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行使监督知情权利方面发挥了比官方媒体更重要的作用。但部分群众在劳动维权的同时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依法维权的机制不够完善。
2、行政执法记录比较单一。目前执法过程记录主要以文字、照片资料为主,缺乏视音频资料记录,记录方式单一、记录不规范,出现部分资料证据不全、证据不完整的现象。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利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和制约,促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行政执法形势严峻与执法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无视法律规定,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而部分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意识不强,或者基于短期利益,不愿让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容乐观,尤其体现在建设行业用工不规范,劳动维权数量居高不下。与此同时,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主要体现在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硬件配备不足等等。近几年来不断上升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与现有的监察力量形成巨大反差,造成很多劳动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和处理,劳动执法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教育作用难以发挥。
4、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行业多、范围广,复杂的劳动违法案件仅靠劳动监察部门有时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解决,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尤其在社保问题、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以及拖欠工资入刑问题上,劳动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还需建立有效的协调解决机制,从而形成劳动监察工作合力。
(三)改进措施
1、宣传普及人社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人社部门是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部大法的主要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有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全体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系统掌握履行职责的程序和要求。要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及条幅、专栏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做到人人知法、遵法、守法,提高人社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引导各类从业人员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
2、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建设
要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完备的文字记载。在此基础上,着重综合运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关键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可视化的音视频记录。推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制度,强调执法人员应在作为客观见证的镜头监督下进行执法。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不间断视音频同步记录,并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进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提高执法过程“可见度”,尽可能减少执法模糊地带,提升执法效能。另外开启音视频记录设备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表明公职身份、说明执法意图、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执法结束时,还应当征询行政相对人有无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或意见建议,确保音视频记录连续、完整。
3、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要解决好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执法、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私等突出问题,就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必须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严肃认真的组织安排培训活动。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增强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高效执法。
三、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情况
(一)细化量化,推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劳动保障执法体制,切实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权规范工作,依据《湖北省劳动保障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鄂人社规[2011]7号),建立完善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充实、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案件审理责任和规则,实施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和会办等制度,切实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使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将违法裁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切实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履行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对违法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该撤销的要撤销,该变更的要变更。
(二)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和公正,制定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相关执法单位和科室的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为群众办事、咨询投诉、求助服务等提供方便。在人社门户网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发布《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发布《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权事项经办流程图》,为群众提供人社办事指南,推进人社办事流程规范化和制度化,截至目前为止发布104条,并进行实时更新。对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按照要求实行“每周一报”进行双公示填报。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
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记录实效等方式。对于执法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程文字记载,形成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湖北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5-2019年)》明确规定“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重点监督。”市人社局在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要提交到法规科审核,再由党组成员集体领导讨论作出决定。这类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指数额较大的罚款,或者没收收入等经济处罚,其作用在于实现执行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
四、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依法行政,以改进行政执法案卷工作作为突破口,分别举办4次培训共计千余人次,组织全系统200人次1次专场考试,制定职权清单,明确行政行为分界。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原权力清单69项,缩减为62项,强化履职尽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法定程序到位。
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议如下:
(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培训。许多单位存在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经验比较缺乏,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性不够了解。建议市法制办牵头,根据各家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定期开展案卷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整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二)加大对案卷评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实际工作中发现,各单位领导对行政执法案卷工作认识程度不一,有的单位比较重视,有的认识不够,认为可有可无,应加大对案卷评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认识。
(三)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直接参与的评查人员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胜任案卷评查工作。可以从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从事行政法律监督的检察官等人士中选任担当评查专家,进入专家库。每次案卷评查活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查专家,组成评查小组,完成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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