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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7日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市人社系统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一手抓真情服务、一手抓严格执法,打基础,立规范,层层压实法治责任,严格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推进规范执法,切实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坚持分级明责,层层压实责任一是逐级定责践诺。从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入手,通过“一二三”载体(一份责任书、两项清单、三个“第一责任”提示牌)压实各级党政负责人的责任。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与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履责践诺。印发《市人社局2017年法治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人社”责任具体化、任务清单化,纳入目标考核、述职评议重

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分别摆放局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六子”提示牌、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四谋”提示牌、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八落实”提示牌,时刻提醒局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总支)书记明责履责。二是突出以上率下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层层推动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带头依法决策、坚持躬亲实践,带头落实整改,市人社系统共组织中心组学法、专家讲法、干部上讲台讲心得等活动23场次。三是从严检查督导。成立法治工作督导组,年中年末分别召开督导推进会;按照《市人社局法治工作要点》到现场检查督办,总结交流经验,2017年3月,由分管领导带队,到二级单位检查法治工作,检查问题出8个,2017年9月,分管领导到二级单位和各科室检查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治理,检查问题35个,针对查找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发布督查通报,督促各二级单位和各业务科室立行立改,确保检查督办常态化,实现工作责任层层传导、有效落实。

(二)建立五大机制,推进依法决策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出台《市人社局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凡属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到四不“不经过咨询论证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不决策、不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评估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形成决定进入实施阶段后,对决策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四是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未经认真调查研究、未经充分论证、未经领导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造成损失的重大决策,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建立三大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建立权责清单。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权力清单62项,简化办事手续10项,优化服务流程114项。取消“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对市级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的确认” “医保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审批” 等权力7项,合并“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跟踪服务”和“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户口中、党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管理”为一项,合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费报销”和“对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并支付”为一项。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制度要求。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以“一卡、一网、一电、一号、一平台”为载体,建立“五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机制。“一卡”即人手一张社保卡,以“一卡通”社保卡发行为重点,投入1000 万元,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实现90万人“人手一卡”;“一网”即人社门户网,投入近10万元进行全面改版,增加“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政策咨询”“信息公开”“网上访谈”“领导信箱”“投诉举报”等互动栏目,由专人负责;“一电”即12333咨询电话,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全年提供1多万人次的个性化咨询;一号即一个“鄂州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号;一平台即基层服务平台,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市人社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听证、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全过程记录。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加强平时考核。

(四)推进两大活动,切实服务群众。一是开展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活动,以“精准帮扶企业,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全省近千名,我市近 名劳动人事仲裁员全员上阵,每名仲裁员服务10家左右企业,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争议在一线预防、矛盾在一线化解,力争实现企业劳动用工守法规范,职工权益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帮助企业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企业和劳动者遵纪守法意识;协助企业排查用工风险,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二是开展“千名监察员服务万企”活动,“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主题,全省共选取约1000名监察员,我市35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对口服务350家企业,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小微企业、创业企业,以及招商引资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将人力资源管理不规范、曾发生举报投诉案件的企业纳入范围。始终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并重,不断创新执法服务理念,增强执法服务意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打造人社部门精准服务企业和职工的平台。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始终坚持把劳动监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支队抓具体的依法行政机制,有力地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完善各项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坚持执行劳动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追踪制和案件评查制度,在举报投诉大厅公示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工作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程序流程图、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等,细化了接受投诉办案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设置投诉、监督电话,同时还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市人社局的执法队伍是市劳动监察支队,为独立的参公事业单位,定编9人,在编在岗专职监察员5人,人事协理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9人。根据执法办案遇到的实际情况,每周出一道法规题,要求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执法人员全部必须认真独立完成;于年初对每月一法学习进行了统筹安排,学习的内容为当年新颁实施的法令,执法中难以掌握的法律法规等。至今,共开展每月一法学习辅导17次;坚持每半年组织一场法规业务考试。此外,积极组织开展了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成新形势下监管服务必工作工作的能力。

通过对党员干部教育形式的创新,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所有干部职工文化程度都是大专以上学历,先后有3人次受到省市表彰。

 四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开展2015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新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做到程序规范。清理失效的文件和继续有效、修订后实施的文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近三年来,没有因程序不合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未出现因行政执法不当被群众投诉、举报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发生。

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函[2017]12号)总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及时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两个重点,即纠正和严肃查处全市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现将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第一时间制定《鄂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和重点,细化责任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市局成立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和劳动保障监察局参加并具体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各区也组建专班、夯实责任,做到了领导到位、专班到位。明确要求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2015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问题,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全面提高全市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依法维护和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大体检、大抽查。转段以后,根据省厅统一要求,我们扩大执法自查范围,全局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体检凡是履行本部门法定职责(除人事、党建、后勤等内部管理外)的所有在编工作人员(不限于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一是列出清单,将自己近年履行职责的事项,以及此前未办结的遗留事项,逐项列出清单;二是对标自查,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逐项评判,没有瑕疵的打“√”,有问题的分类别填写A、B、C、D、E(分别代表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

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及时成立专班,由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大体检、大抽查,市就业局局长亲自部署,专题研究就业治理方案,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进治理工作。监察支队结合劳动监察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查处问题到具体经办人到具体案件。信息中心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班,强化督导;公务员局考录与奖惩科科长在外出差,采取移动办公方式,指导督导科室人员填报抽查表,职位职责科针对公务员登记等业务工作逐项梳理,统计,确保准确率100%;劳动关系科、医保科以此项检查为抓手,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受理、审批、认定流程。人力资源市场科对人力资源企业行政许可、人员调动等一共68件事项逐一梳理,逐一审核原始资料,复审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6个。

(三)强化督导,强化认识。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丹为组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叶卫平,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人事教育科科长姜练军,局直属机关纪委委员、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科科长胡旭林,局直属机关纪委委员、政策法规科科长严宝兰,纪委派驻纪检组办公室主任李艳英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专项治理,对本级和下级人社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一次大抽查。对本级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下级的抽查原则按10-20%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是与老百姓相关的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检查发现问题35个,涉及金额44.72万元。

(四)边查边改,打造“最多跑一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治理专班提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39条,召开协调会5次,约谈3人,对窗口服务问题1件、社保基金抽查发现1件、欠薪案件1件、人事人才反映问题1件一共4个问题进行重点督办。以此为契机,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开展一次规范执法讲座、一次执法考试,全局系统120人听取讲座,参加了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切实熟悉、掌握本部门法定职责、权责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履行职责和行政执法主要环节及程序要求等,夯实规范执法的业务能力基础。同时,市人社局结合互联网+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群众和企业到人社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目前已梳理就业、养老、人社第一批事项共57项,目前正在推进第一批57项事项办事流程标准化、文书格式标准化,参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的基本流程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程序最简、路径最短、时间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估计9月通过局门户网站上线第一批事项,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在家办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或是零上门。

    四、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在编在岗人员少、持证执法人员少,导致内部职责分工不够明细、科学;个别工作人员对开展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强;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对在执法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缺少有效的应对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作风需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个别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解释政策不够耐心,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对上访投诉人员缺乏耐心,政策解释不细致。

   (三)执法力度不够社保基金监督执法以追缴基金为主,对一些违法问题没有进行处理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存在重宣传教育、轻行政处罚的现象。个别地方,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存在过多地考虑了企业的发展,忽视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处理处罚的没有处理处罚。

五、下一步打算

(一)宣传普及人社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人社部门是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部大法的主要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有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全体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系统掌握履行职责的程序和要求。要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及条幅、专栏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做到人人知法、遵法、守法,提高人社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引导各类从业人员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

(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必须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严肃认真的组织安排培训活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组织案卷评查,组织案件观摩活动,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增强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高效执法。

(三)加强督查督办,加强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工作。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较多的地方进行重点抽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抓好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服务宗旨意识。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任务清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探索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实现监督和服务的更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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