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8-307167 | 发文字号: | 鄂职改办函〔2018〕19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鄂职改办函〔2018〕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各评委会办公室:
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建设,进一步方便申报对象,减少提交各类证明材料,经研究,现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申报材料的精简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简内容
(一)《单位公示证明》。申报个人可不提交《单位公示证明》,此环节是推荐单位必须程序,推荐(用人)单位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要求,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二)《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合格通知单)。2016年及以后全省职称系统已建立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从今年起可实现合格成绩系统自动比对,申报人员可不提交《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合格通知单)原件。
二、有关要求
(一)各评委会办公室在本专业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上应明确精简材料和要求,特别要强调推荐(用人)单位的审查推荐责任。
(二)2016年及以后未报送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数据的评委会办公室请及时补报,以免影响正常申报及审核工作。
(三)全省职称系统仍保留“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合格通知单)上传端口,个人在网上可选择性提交。针对各审核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和各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操作,全省职称系统提供两种比对方式,一是批量比对,各级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打开申报人员花名册,页面中罗列了每位申报人员的“水测年度”、“测试专业”“水测成绩”“是否合格”等栏目,水测结果不合格者系统用特别颜色予以区分提示(见附件图片); 二是单独比对个人,各级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单独审核个人材料内容时,点击需要比对人员的姓名,选中被比对人员所在行,点击“数据比对”功能键,系统即可展示出该人员的“水测年度”、“测试专业”“水测成绩”“是否合格”等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和工作中发现的其他技术问题,各市州、单位、各评委会办公室可及时与省职改办联系。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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