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3年05月07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联政策: | 580554 |
《工作指南》主要包括“6个明确”:
明确补贴对象
省内企业对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应与所在行业以及职工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确保人才培养、补贴发放和实际需求不脱节。
明确培训课时
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培养期限通常为1-2年(含师带徒实训不少于600课时)。新技师培训依据培训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不得低于晋升相应技能等级的培训课时数。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20课时。
明确申请主体
补贴的申请主体是用工企业,受理主体是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在省直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明确培训机构
有培训能力的大型企业可以自主开展培训,没有培训能力或人数较少的企业,应采取校企合作或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培训。
明确补贴标准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新技师培训补贴是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技师3500元,岗位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500元。
明确工作要求
为减轻企业经办工作负担,同时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开班申请、台账登记、补贴申请、数据比对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
政策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职建科,联系电话:027-6035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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