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人社局发布技能培训工作指南

解读单位: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联政策: 580554
   鄂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2023年鄂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指南><2023年鄂州市新技师培训工作指南><2023年鄂州市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指南>》,为企业减负、队伍提效、员工提能提供了政策依据。

《工作指南》主要包括“6个明确”:

明确补贴对象

省内企业对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应与所在行业以及职工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确保人才培养、补贴发放和实际需求不脱节。

明确培训课时

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培养期限通常为1-2含师带徒实训不少于600课时新技师培训依据培训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不得低于晋升相应技能等级的培训课时数。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20课时。

明确申请主体

补贴的申请主体是用工企业,受理主体是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在省直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明确培训机构

有培训能力的大型企业可以自主开展培训,没有培训能力或人数较少的企业,应采取校企合作或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培训。

明确补贴标准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新技师培训补贴是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技师3500元,岗位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500元。

明确工作要求

为减轻企业经办工作负担,同时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开班申请、台账登记、补贴申请、数据比对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


政策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职建科,联系电话:027-60358475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北翔天科技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05017375号-1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358511 网站标识:420700000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