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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局政策法规科 日期:2021-03-29

 

 

疫情之下,今年的人社工作面临重大考验。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市人社局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坚持法治引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快速反应,多方协作,推进“12345人社法治建设,即实施门一网一次一窗改革建立两个机制、三制度、实施条举措,围绕五个重点促进依法行政、依法调处劳资争议,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荣获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劳动保障监察局荣获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成绩单位,华中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我局报送执法案卷两卷在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件案卷集中评查中均获评“优秀”。9月,我局在全市法治建设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我局叶文峰参加第二届全国新媒体快乐学法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个人优胜奖。

现将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引领,着力实施一门一网一次一窗改革外塑形象,着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投资1.3亿元的市就业社保中心于2019年国庆前夕投入使用,实现市直人社系统窗口一体化、审批经办一体化,社保、就业、人才、监察等200多项人社服务集中办理,16项高频服务推行“立办快办”承诺。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围绕要素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推行网上服务244项,所有事项的名称、服务指南、办事依据,提交资料、申报流程、办结样本等18项要素的实现全程规范化、标准化、全公开,完善“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实时导入“退休证”等11种人社电子证照数据,加大“五减”(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力度,224项人社事务“零跑腿”、20项人社事务“一次跑”,办事材料减少70%以上,办事时限压缩40%以上。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办理服务,实现就失业登记、网上求职招聘、创业贷款申请、网上技能培训、就业补贴申请等14项服务线上办理。《湖北日报》报道了鄂州人社“一门一网一次”服务改革的经验。

(二)明权确责,建立两个机制。内强素质,着力落实法治责任。一是建立以上率下机制。领导主动履职,自觉履行法治第一责任,定期听取法治情况汇报,上下对标,高标准、严要求。2020年我局共有12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均有行政负责人出庭答辩,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为100%,案件维持率100%。局党组书记、局长叶祥明在吕守成、添织服饰公司等案件中,亲自参与答辩。分管领导汪洋多次走进金牛管业、卡特重工、鄂钢丰地、程潮铁矿、华中重型等企业宣传就业政策,组织“就业大篷车”活动到西山街道、黄山村等乡镇普及就业方面法律法规。局领导柯金龙深入企业、深入建筑工地普及农民工法律法规,局领导章丹亲自部署安排凤凰广场大型普法活动,担任普法活动的主持人为现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局领导陈敏文到区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参与答辩10余次,深入参与调处重大劳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督察考核机制。从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入手,列出清单,层层压实各级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的责任逐级履责践诺。印发《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将重点政策清单由五类35项政策扩充到54项,确保人社政策广范围覆盖层层传导压力。制定《督办落实工作计划表》,明确时间节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中工作会上,全市人社工作会专题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确保人社政策宣传落实“一个不少”、“一个不漏”。

(三)依法治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根治欠薪为重点,以推行行政执法“一册一单一表”为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工权益。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欠薪黑名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州市人社官网站、国家信用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实现人社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文书制作,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劳动保障监察局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4台。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市人社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应审核内容,明确规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人社系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2020年,共下发工作督办函27件,其中:属地政府16件,行业主管部门10件,企业1件。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648家,立案、协调处理欠薪投诉218件,其中立案处理27件,结案27件,为479名劳动者追回薪资687万元;协调处理191件,为2147名劳动者追回薪资2195万元。我局执法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单位、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妇女儿童优秀维权岗、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四)以调为主,四条举措依法处理化解行政争议按照“重在基层、重在预防、重在调解”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用柔性方法预防、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一是建立劳资争议调解协同机制。成立了鄂州市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了由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公安局及市人社局参加的调处中心专家库。通过部门协同、专家协同、职能协同,有效地化解劳资纠纷。发生劳资纠纷后,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仲裁院及相关单位人员积极介入,以“缩短矛盾化解时限、为当事人节省费用”为目标,打破各自为战的工作壁垒,有效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维权成本。妥善处理化解了鄂钢医院经济补偿、残疾军人社会保险、被征地农社保等群体性案件接待群众和处理网上信访件750件,市长专线519件、阳光信访平台104件、亲民热线7件、市信访局转办12件、群众来访15件、省人社厅转办件3件,目前已化解745件,化解率达99.33%。 二是建立基层劳资纠纷预警研判机制。健全基层组织,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建立劳动监察网格409个;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47个,覆盖率达100%。利用基层网格员和基层仲裁组织创新管理优势,建立用工动态、职工薪酬、参保缴费、劳动争议等监测点,及时研判预警。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392件,结案率达98%。推进华容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广区级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违法案件移送渠道,加大移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2020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2起。

(五)民呼我应,“五大重点”开展惠民政策进万家积极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一是围绕疫情后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开展政策宣传。鄂州遭受疫情大考之后,返岗复工成为群众迫切需要。从3月初开始,我们就率先推出自己开发的信息采集系统和二维码,精准采集72920条复工需求信息。采取多式联运,“点对点,站对站”方式,从出家门、进站门,到登车门、入厂门,在首发活动仪式现场、在专列上我们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设立普法宣传专区,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等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以印有法律法规的扑克牌和雨伞等形式发放政策法规宣传2000余份,政策宣传册、宣传单17000余份全流程无缝衔接,确保返岗复工人员顺利复工,了解政策。全市共输送21776人,专列数量居全省领先。《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我市专列返岗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予以肯定。二是围绕促进复工复产普法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在门户网站上宣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减免缓政策,为2441家企业免征社保费2.84亿元,为485家企业办理退费520万元1627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3309.66万元,稳定岗位6.29万个是围绕稳就业政策普法宣传第一时间出台《鄂州市促进农民工、大学生和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通过实施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增加政策性岗位供给、强化就业政策扶持等三个方面18条就业扶持措施,同步在网站上进行解读宣传,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稳定就业局势。是围绕服务重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到鄂州机场、三安光电、枫树线业等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调研、宣传政策,跟踪4家“停不得”企业用工需求,通过湖北省就业招聘网提供岗位175个举办网络招聘会、普法宣传活动28是围绕扶贫工作普法入户宣传扶贫对象就业政策。落实自主创业一批、生态农业基地吸纳一批、工商企业聘用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四个一批”措施,落实就业扶贫四个一批措施,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04人,其中工商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力506人,生态农业基地新吸纳贫困劳动力282人,新增自主创业贫困劳动力48人,新开发卫生防疫生态文明公益岗安置368人,确保贫困劳动力不落一户、不掉一人,援助力度居全省前列。疫情期间,“鄂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和“12333人社服务热线”服务作为重要宣传阵地,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同时,力求帮助群众更好的了解政策、用好政策。“鄂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的粉丝已由100人增加到1.7万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上门普法,群众兴趣不高,只对关系切身利益的事情感兴趣,工作人员自身对《宪法》、《民法典》的了解不全面,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深入。人社的法律法规涉及面广,涉及内容庞杂,“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今年采取网络答题的方式,有9100人次参加,但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

(二)法治创建活动形式不多。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开展法治创建多以招聘会、以窗口、以业务工作岗位为载体,其他活动如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开展得不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还不够。

(三)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各区、开发区从事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的人员,通常只有一两人,但是案件多,人手不足,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监管质量和监管水平。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鄂州市人社局将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配套法规规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力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双随机、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服务步将人社权力和业务延伸基层和线上办理更大力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时限最短、跑动最少的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全面推行“公正执法、阳光维权”,打造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健全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治理体制,逐步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配套制度体系,提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集成度和耦合度,确保《条例》、《办法》全面贯彻落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长效机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依法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推动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地落细,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全面打造智慧监察系统,建立集中调度、分级响应的预测预警机制,构建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的工资支付体系,营造客观公正、联合惩戒的信用评价环境,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的“互联网+智慧监察”执法模式。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举报投诉窗口接待服务规范,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方位便民服务,持续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推动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特殊工时审批,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
   (五)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办法,切实加大《宪法》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举办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以及人事干部培训班,加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贯彻落实,重点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 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 在“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社保、公共就业劳动保障监察、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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